周末谈|33个烂尾工程—— 一名落马官员的“遗产”

2024-02-05

在新近播出的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中,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出镜忏悔。这是他连续第二年在此类反腐警示片中“亮相”,可见其“代表性”之强,从另一个侧面也折射了其“素材”之多。


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炯芳的“胆量和魄力”。他代表性的“大手笔”就是“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宣称两年内要让城市“蝶变”。为了实现这样的“雄心抱负”,曹炯芳推动规划了345个项目,总投资约617亿元。因为湘潭资金严重不足,曹书记不惜违规举债,誓要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背后的原因是:“急于出显绩”“尽快搞副省级”。


其实,群众们最怕这种“雄心”,因为往往代价巨大。从2016年上任湘潭市委书记,到2021年离任,短短五年时间,这位地级市“一把手”给湘潭带来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呢?根据官方通报,曹炯芳任内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了33个烂尾工程。这真应了那句名言: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如果单纯看这些数字,似乎不足以反映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不妨再引入一些数据进行对比。在曹炯芳离任的2021年,湘潭市全市一年财政收入才12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不足85亿元,全市常住人口270余万,全年GDP不足2600亿元。


两相对比,触目惊心!这显然是一份“城市不可承受之重”的“遗产”,已非寅吃卯粮了,“辰年”“巳年”的粮食都不够补这个窟窿。反思这个败家子、这些荒唐事,表面上看是政绩观出了问题,是“决策失误”,但实质上却是权力滥用、监督乏力。


这从一些细节中便可窥见一斑。当时,中央明确要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湘潭地方财政已经风险预警,但“敢想敢干”的曹炯芳仍然顶风作案。



不止如此,曹炯芳还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一整套流程下来,看似合规,程序完备,但却都是“一把手”的个人意志,没有人敢提反对意见。权力任性蛮横至如此地步,必然要出问题,不出问题倒是怪事!


像曹炯芳这种好大喜功、专权妄为的官员绝不是个案,从近年被查处的案例观察,比曹炯芳有过之者也不在少数。我们究竟从中得到了什么警示呢?警示之后又应该怎么办呢?


至少以下两点应该有共识:


第一,“一把手”的权力太大了,对其监督力度还不够。普遍的问题是,同级监督无力,下级监督无奈,上级监督最有力,但信息往往滞后,常常是发现问题时,错误已然酿成,损失难以挽回。


第二,“一把手”的“破坏力”太强了。曹炯芳就是这方面的典型。难以想象,当地得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才能卸下这沉重的债务包袱,把这份“遗产”清理干净?而且,“一把手”如此不堪地倒下某种意义上也会造成一个地方政商两界陷入“系统性”崩塌……这种恶劣的政治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必然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慢慢消除。


正因如此,党中央一再强调,管好“关键少数”。怎么管好?这是个大课题。宏观而论,一方面,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必须是永恒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丝毫不能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讲慈悲。另一方面,加强事前预防与事后倒查追责相结合,把相关制度、机制真正落实到位,让权力想任性也任性不了。后者更加现实、紧迫。我们不能总是等着官员犯错、群众买单再去纠正。这学费着实忒贵了。


希望主政一方的领导干部们更要从曹炯芳们的案例、警示中吸取教训。党和人民将公权力交给你,是让你为地方造福的,不是用来“造孽”、谋利的,更不是为了个人升迁铺路的,得有敬畏之心、廉耻之心,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恪守好权力的界限。像曹炯芳这种为个人私利、“算盘”瞎折腾的腐败分子,不仅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更是一辈子都会被群众戳脊梁骨的。


这官当得多丢人啊!


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