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诉求不合理就不能解决了吗?(附信访三到位一处理的规定)

2023-07-19

在走访的过程中,多数信访人对职能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表示不满意。一方面,信访人认为诉求没有政策依据并不代表着所反映的问题不合理;另一方面,政府和信访人往往会对政策条文的解释不一样,这也导致了信访人会产生误解。

以政策解释为例,前不久,某街道30多名拆迁人员前往区走访,反映拆迁款利息计算方式的问题,在他们与区征管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里,写着按照银行定期利率计算,而街道确给了人行当年的定期存款利率。在信访人的眼里,定期利率应当是变化的,而在政府部门眼里,人行5年定期利率在相当的时间里是不变的。

最后,征收部门很不耐烦,直接撂下一句话,“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计算,如果不满意可以去法院起诉。”

可能在一些部门看来,信访诉求不符合历史做法就可以认作不合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规定的。

首先,什么是信访的“三到位一处理”?

是指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批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其次,具体的要求如下:

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切实限期解决;属历史遗留问题,现行政策不明确或事实难以查清的,要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不留后患的原则,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千方百计加以化解。通过解决合理诉求,实现信访事项依法依规终结,人员息访息诉。

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书面回复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诉求明显超出政策范围及有关标准或提出不合实际要求的,要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存在心理障碍等情况的,注意加强心理疏导。通过思想教育疏导,取得信访人理解和支持,放弃无理诉求。

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有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开展就业援助和产业帮扶,帮助回归正常生产生活轨道;因残、因病致贫,无劳动能力的,用好医疗、民政等救助政策,在帮扶解困资金上予以倾斜,帮助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行动,引导家庭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通过帮扶救助,切实解决信访人及其家庭现实困难,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坚决依法处理以访施压、以访压法、以访谋利以及群体上访挑头人员、缠访闹访的信访人。积极推进“轻刑快办”工作,完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工作机制,该教育训诫的予以及时严肃教育训诫,该治安处罚的予以治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打击。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私房落政、民代幼、企业改制等),即使没有法律政策明文规定也要想办法化解;对于反映与政策不符的事项,也要想方设法做好信访人心理疏导工作,不能将信访人当作敌人看待,甚至直截了当的引导向司法部门反映;对于诉求没有合理因素,但生活困难的信访人,要积极使用信访救助资金等手段予以救助。

所以说,并不是信访诉求不合理就无法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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