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更是不可逾越的法治红线。近期群众反映的山西吕梁文水县孝义镇无名搅拌站长期向河道违规排放洗罐污水问题,不仅污染了原本清澈的水体,更公然践踏了生态保护的刚性约束,触碰了党政党规与法律法规的“高压线”。
生态文明思想明确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更是确立了“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严格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该无名搅拌站的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向水体排放工业废弃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设施输送有毒废水的明确规定,理应受到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需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严禁破坏性生产活动,此类排污行为若涉及红线区域,更应从严从重查处。
生态保护无小事,民生关切大于天。相关监管部门应迅速响应群众诉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企业限期整改、消除污染,足额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与行业监管责任,深挖违法排污背后的监管漏洞,以“零容忍”态度守护生态环境。唯有让法律法规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来源:媒目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