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9
近日,小编接到榆林市佳县朱官寨镇郭家岔村村民反映,该村2023年左右动工修建的饮水工程至今未实现自来水供应,山顶配套建设的水窖已发生塌陷,而该工程既无公示标识,村民也无从知晓实施主体,耗资建设的民生工程沦为“闲置工程”。

“盼了多年的自来水,至今连水管里的水都没见过。”村民的话道出了全村人的无奈。村民介绍:2023年前后,有施工队到村里山顶区域修建水窖,同时在村内铺设了部分供水管网,在山下也打了水井,当时村干部称这是政府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村民就能告别挑水吃的历史。但当年秋季工程停工后,便再无施工人员进场,已铺设的管网未与任何水源连接,自来水入户更是无从谈起。
更让村民忧心的是,山顶已建成的水窖出现明显塌陷。“水窖墙体裂了大缝,也往下沉,水窖塌陷后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担心雨季引发次生事故,但村民们不知道该联系哪个部门处理。小编去现场现场看到,水窖墙体有多处裂缝,周边地面出现沉降痕迹,且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
走访中,多位村民均表示,该工程自开工以来,未在村内张贴任何公示牌,既没有标明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设工期、资金来源等核心信息,也未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问村干部,也说不清楚具体是哪个部门的项目;村民们说,从工程动工到如今停滞塌陷,始终没人给村民一个明确说法。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而佳县人民政府此前公示的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镇政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县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郭家岔村饮水工程为何建成“半拉子工程”?实施项目的主体单位是那个部门?工程是否验收竣工?水窖塌陷是否因质量问题所致?项目实施单位为何刻意回避公示义务?
农村饮水工程是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工程,既要建得成更要管得好。郭家岔村饮水工程“建而不用、建而失管”的问题,不仅浪费公共资源,更损害群众利益。陕西省水利厅明确设立农村饮水监督渠道,村民已准备通过正规渠道举报维权。追问工程实施主体及责任归属,推动问题解决。
来源:西部瞭望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