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是大气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我国多项环保法规已对物料堆放的防尘措施作出明确且严格的规定。然而在山西铝厂化工园区后侧、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号路后院区域,山西物流大门正对面的场地内,一处明显违反法规要求的“污染死角”仍持续存在,给周边环境与公众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这片场地中,数米高的棕褐色沙石长期处于完全裸露状态——既未按规定铺设防尘网苫盖,也未配备喷淋等降尘设备,就连最基础的围挡隔离设施也近乎缺失。从现场实拍图片可见,干燥气候下,只要有风掠过便会扬起大量粉尘,即便周边有树木分布,也难以阻挡细小颗粒物向厂区、道路扩散。更令人担忧的是,该堆放点紧邻铝厂持续排烟的烟囱,与化工园区生产设施近在咫尺,在本就敏感的工业环境中,无防护沙石堆俨然成为污染“放大器”:扬尘不仅会直接推高区域PM10、PM2.5浓度,还可能与工业废气发生反应形成复合污染物,危害周边作业人员与居民健康。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区域的违规行为清晰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同时,该法第四十八条也要求工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 。显然,涉事沙石堆放点未落实任何一项法定防尘要求,已构成明确违法。
从法律责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进一步明确,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未对不能密闭的物料设置严密围挡、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这一规定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也彰显了国家治理扬尘污染的坚定决心。
这类企业附属的“后院区域”,因位置隐蔽、排查难度大,往往成为监管遗漏的“真空地带”,却恰恰是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放任此类违规堆放,既是责任方对生态保护责任的漠视,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违背,会让周边区域长期的污染治理成效大打折扣。我们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尽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介入调查,依法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落实防尘网苫盖、加装喷淋设备、设置规范围挡等要求,将工业区域的“隐蔽角落”全面纳入常态化监管,不让任何一处“死角”突破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