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山脉的晨曦本应洒满苍翠,却被山坳中升腾的灰雾遮蔽。在山西交口县西宋庄露天铝矿《李锁旺实际控股人》,裸露的山体如巨大疮疤,重型卡车穿梭扬起的粉尘裹挟着矿渣碎屑,覆盖了原本翠绿的植被 —— 这里正是一处涉嫌越层盗采石头的非法现场,类似的乱象正在多地隐秘上演。
铝土矿作为国家重要战略矿产资源,其开采权需经严格审批,采矿范围更是通过拐点坐标和深度明确划定的立体空间。但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公然突破法律红线,上演 “挂羊头卖狗肉” 的越层盗采戏码:有的企业竞得铝土矿探矿权后,未办结采矿证照便跨界露天开采煤炭;有的则在核准开采深度之外垂直深挖,或在水平拐点之外横向扩张,将国家矿产资源变为 “私人提款机”。这些行为不仅造成巨额国家资源流失,更带来多重生态灾难。露天作业中,数万吨铝矿石及石头裸堆山间,厂区内大车川流不息!西宋庄铝矿越层盗采的石头含钙高,石头倒卖至孝义某旺钙厂等等周边多家破碎厂及白灰厂,西宋庄铝矿本厂区破碎加工石子,破碎加工全程无任何环保设施,PM10、PM2.5 浓度远超国家标准数倍,重金属随雨水渗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野蛮开挖破坏山体结构,裸露的渣土堆极易引发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让生态敏感区沦为 “污染炼狱”。
盗采乱象的背后,是利益驱动下的铤而走险,更暴露出监管体系的短板。部分盗采点隐匿于深山,利用地形优势躲避巡查;有的企业甚至设卡严防外人进入,以 “军管式” 管控掩盖非法行为,长达数月的规模化开采竟未被及时发现。监管巡查密度不足、部门协同治理效能滞后、“人防 + 技防” 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甚至形成 “盗采 - 运输 - 销售” 的完整利益链,部分还涉嫌利益勾结,导致非法行为屡禁不止。
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根据《矿产资源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越层盗采属于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的非法采矿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罚款直至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年来,从国务院安委会公布的贵州清镇、广西钟山等地典型案例,到山西、广西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正以 “零容忍” 态度重拳打击: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排查线索,累计查处非法盗采点数十个,收缴矿产品数百吨,扣押作案设备数十台套,多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守护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既需 “重拳治乱” 的决心,更要 “长效治本” 的智慧。业内专家建议,应构建 “源头防控 - 过程监管 - 后果严惩” 的闭环体系:一方面细化矿区立体管控边界,推广 “电子围栏 + 实时监控” 技防手段,实现动态巡查无死角;另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严查利益勾结,落实 “谁破坏、谁修复” 责任,让违法者不仅付出法律代价,更需承担生态修复的巨额成本。
矿产资源是国家发展的物质基石,生态环境是民生存续的根本依托。从山西交口的山体疮疤到兴县豁土峪沟的粉尘污染,每一处盗采现场都在警示:越层盗采赚的是短期暴利,欠的是生态债与法律债。唯有持续拧紧监管螺丝、保持执法高压,才能让非法盗采无处遁形,守护好绿水青山与国家资源家底。
1. 资源归属与权限限定:依据2025年7月1日施行的新《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铝矿采矿证仅允许开采铝矿这一特定矿种,开采中挖出的石头属于采矿剥离物,同样是国家矿产资源的一部分,采矿权人并无随意处置和倒卖的权利 。擅自倒卖相当于超范围利用矿产资源,属于违规行为。
2. 合法处置的唯一途径:若这些石头有经济价值需对外销售,必须先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在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销售,未经该流程的倒卖均为违法。
3. 违法后果严厉 :未经许可倒卖的,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倒卖的石头及相关工具设备,还会被处对应数额的罚款;若违法所得或矿产品价值达标,会被认定为《刑法》中的非法采矿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




来源:峡谷的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