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必备知识:这 5 种证据单独拿出来,案件事实认定不成立

2025-12-01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大家都知道。

但很多人并不清楚,有些证据看上去很有说服力,但是单独拿出来,法院是不会采信的。


01

当事人的陈述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案件的当事人,自己经历的事情自己最清楚,只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法官说清楚,法官就会相信。

但实际上,只靠自己说可没用。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当事人很可能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话,隐瞒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情况。


比如有人借钱给别人,没有写借条,到了法院,他只说自己借了钱给对方,却拿不出其他证据,对方又不承认。

这种情况下,法官没办法只凭他自己的说法就认定借钱的事实存在。

术语自己说的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还得搭配其他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之类的,才能让法官更清楚事情的真相。


02

无法核对的复印件


大家可能会把合同、借条、单据这些重要文件复印一份留存,觉得这样就算有证据了。

可要是打官司的时候,只能拿出复印件,没办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那这份复印件单独拿出来,是没办法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

比如商家和客户签了一份供货合同,客户手里只有复印件,原件不小心弄丢了。

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客户拿着复印件去打官司,商家又不承认这份合同的内容,这时候复印件就没办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情况。

因为复印件很容易被修改,没办法确定它和原件是不是完全一样,所以可信度不够。


03

存有疑点的电子证据


现在大家经常用微信、QQ 聊天,也会通过邮件传递信息,这些聊天记录、邮件内容都属于电子证据。


但并不是所有电子证据都能被认可,如果电子证据存在疑点,单独拿出来是没办法认定案件事实的。

比如有人说对方欠自己钱,拿出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可截图里的聊天内容不完整,关键的金额、还款时间这些信息都看不到,或者截图的时间有修改的痕迹,那这份电子证据就存在疑点。

法官没有办法确定这份聊天记录是不是真实的、完整的,所以不能只凭它来认定案件事实。

还有像手机里的录音,如果录音的声音不清楚,不知道是谁在说话,或者录音中间有断章取义的情况,这样的电子证据也不能单独使用。


04

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


有时候打官司,会有人找证人来作证,希望通过证人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说法是对的。

但如果证人跟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关系很近,比如是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同事,那证人说的话单独拿出来,说服力就不强,没办法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

比如小明和小刚发生了矛盾,小明找自己的表哥作为证人,表哥说看到小刚先动手打了小明。

可因为表哥是小明的亲戚,很可能会偏向小明,他说的话不一定完全客观。


这时候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小刚先动手,法官就没办法只凭表哥的证言来认定这件事。

就算有证人作证,如果证人跟一方关系密切,他的证言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05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说的话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年龄很小的孩子,或者因为精神疾病等原因没办法辨别自己行为的人,他们说的话单独拿出来,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的。

因为这些人对事情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有限,没办法清楚地表达事情的真实情况,也没办法理解作证的意义和后果。

比如一个 3 岁的孩子,他可能没办法准确描述自己看到的事情,说的话可能都是随口说的,没有真实性可言。

如果只有没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提供的证言,是没办法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


06

常见问题


1、那如果有两种以上前面说的证据,能不能一起用呢?

比如既有当事人自己的陈述,又有有疑点的电子证据,这两种证据放在一起,也得看它们能不能相互印证,有没有其他证据来补充。

如果两种证据都有问题,就算放在一起,也可能没办法认定案件事实。

但如果有当事人的陈述,还有一份完整、真实的电子证据,两者能相互对应,再加上其他一些辅助证据,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可。

2、复印件怎么才能被认可呢?

如果能找到其他证据来证明复印件和原件是一样的,比如有当时签订合同的见证人,见证人能证明复印件的内容和原件一致,或者对方当事人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那这份复印件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可。

你在打官司的时候遇到过证据方面的问题吗?


来源、:重庆长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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