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伞”

2025-11-21

起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伞”

图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老年人群体收入的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和投资理财需求更加强烈,这为发展银发经济、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由于我国养老服务市场还不够成熟、正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够以及老年人群体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不足,一些不法机构或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诱骗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图片【养老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2021年5月,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6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上述两个风险提示梳理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的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等旗号,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投资“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的非法集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群体,实施非法集资。四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图片【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陷阱类型】通过分析市场上主要的养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相关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养老非法集资有以下几种主要陷阱。一是利用小恩小惠博好感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特点,经常徘徊在老年人聚集的公园、超市、小区等场所,并以赠送鸡蛋、米、面、油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或讲座。与老年人相识后,经常陪老年人聊天,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关怀备至,降低老年人警惕性,达到博取好感、与老年人建立信任的目的。同时,打着投资养老、销售老年产品等旗号,向老年人灌输金融养老、新型投资等概念并进行虚假宣传,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二是投资项目包装“精美”。与传统吸引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不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通常虚构“精美”的投资项目,如投资、入股、加盟养生养老基地,销售养老公寓所有权或使用权,有的甚至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使老年人将房屋抵押以获得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通过“抵押-借贷-理财”的操作方式实施诈骗,而且还利用国家政策、政府信用进行背书,将项目包装成具有国家“重大民生工程”背景的项目。为了让老年人相信投资项目兼具“养老”“保本”“理财”三重功能,不法机构或企业甚至会组织老年人上课、考察、旅游等,在潜移默化中迷惑老年人。三是作案手段欺骗性更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多数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手续,也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齐备的办公机构和人员,将其伪装成经过国家批准成立的合法、正规公司。在宣传的过程中,不法机构或企业通常会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刊登专访文章等方式,宣传造势,有的甚至还以部分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捐赠,部分参与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引诱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是以预付的形式筹集资金,制造赚钱假象。不法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养老的名义,推出以预定养老服务、预定床位、预付卡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金融产品,以预付费的形式向老年人非法筹集资金,然后利用新投资者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资金链一旦断裂便会崩盘。还有的不法机构或企业以各种名义推出会员卡、贵宾卡、保证金等,实际上也是变相的预付产品。不法机构或企业通过这些预付产品提前获得资金的支配权,并将其经营风险完全转嫁给预付资金的老年人。         图片来源:《金融博览·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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