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8
近日,上海
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这是咋回事?
女子骑车横穿马路撞上汽车
反问“车主无责吗?”
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这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机动车是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而且车速很慢,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应该让机动车。当时机动车已经刹车停下,是没有过错的。”
不料女子家属到来后,不服判决还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交警回应称,“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评论区,许多网友为交警的执法点赞:
谁违规谁担责
2020年,广西柳州,一位老人骑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自行车未按照红灯信号等候通行,强行穿过路口,撞上一辆小轿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城中大队依法认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再次提醒,上路出行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法规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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