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别人更要严管自己!上半年1666名纪检干部被处分,这些纪检“灯下黑”正被重拳清除!

2025-08-05

我是肆人。


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2042人、处分1666人、移送司法机关101人——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通报的系统内监督“成绩单”。这组数字,不仅传递出整肃“灯下黑”的坚定决心,也再次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约束自身,监督别人,更要严管自己。

01打铁更需自身硬,“刀刃向内”是政治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赋予监督执纪执法权的重要政治机关,肩负“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使命。党章党规、纪律条例明确要求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但实际上,仍有少数干部放松自我约束,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放纵自己,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中央纪委指出:“面对党中央交付的神圣权力,唯有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才能不迷失、不越线、不变质。

”纪检干部“出问题”,不仅影响群众对反腐的信任,更可能损害整个纪检监察系统的公信力,动摇全面从严治党的根基。
02六类“灯下黑”高风险表现,被重点整治、从严问责

从各地通报的案例看,纪检监察系统中被查处的问题具有一定共性,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类:① 以案谋私型:利用办案信息、监督权力为亲属或利益方谋利,权力异化为利益通道。② 选择性监督:对“熟人”搞“差别对待”,该问的不问、该查的不查,损害执纪公平。③ 权责失守:以“战斗员”自居,忽视制度规范和程序要求,突破授权边界,滥用职权。④ 徇私枉纪:打着“组织调整”旗号,规避党纪政务处分,搞好人主义、掩盖问题。⑤ 吃拿卡要型:插手招标工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监察员”之名行“变现”之实。⑥ 庸懒散浮型:不担当、不作为,躲避急难任务、规避执纪压力,成为“软钉子”干部。这六类行为不仅违纪,更是违背了纪检干部应有的政治品质和职业操守,必须一体推进查处、曝光、整治。
03思想教育+制度保障,双轮驱动打牢“自身硬”的根基

监督别人,必须先正己。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在“敬畏”二字上做足文章。

  • 加强党性教育:通过学党史、学纪法、学条例,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根基。
  • 强化权力观教育:让干部明白权力是为民所赋,必须依法监督、依规用权、心中有戒。
  • 常态化警示教育:用系统内的违纪典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动警钟长鸣、自警自省。
  • 优化制度机制:健全线索处置、回避制度、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织密监督体系防范网。
  • 明确责任链条:落实“谁监督谁”“谁管理谁”的责任清单,防止责任悬空、制度落空。
监督别人,更要严管自己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执纪问责,又要接受最严监管;既要敢于斗争,又要时时自省。从严查处“灯下黑”,不仅是净化纪检队伍的必要之举,更是制度自信的有力体现。“打铁的人”同样经得起锤打;只有自身过硬,才能真正成为清正廉洁的捍卫者、公正执纪的执行者、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唯有如此,纪检监察机关才能在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中立于不败,继续为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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