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9
近年来,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乡镇不仅新成立副科级事业单位的综合执法队伍,而且很多县级执法队伍也将执法权和执法事项进行下放,通过着执法权的下放,原以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乡镇执法难的现状,但真正下放后,很多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才发现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不仅执法难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是下放的执法权,根本接不住、也接不好,更是让自己的执法困境难上加难。
今天,我们结合综合执法改革政策和乡镇执法现状,说一说,为什么执法权下放后,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会接不住?
当前,随着各县级执法大队下发执法权,一些乡镇的执法事项多达上千项,但执法权的下放却没有得到同等执法力量,即使有些地方推动执法队员下沉,执法队员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同时这些下放的执法权,很多都是县级执法队伍都不愿意碰的“坑”,如一些环保领域的执法事项。
除了上级没有执法力量的补充,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本身执法力量就比较薄弱更是加剧了乡镇执法“事多、人少”的矛盾。虽然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核定编制数量有十几个,但这些编制一是没有招满,二是虽然招满了,但真正在从事执法业务的执法队员数量是比较少的,有些个别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加上综合执法大队长,在岗的执法队员仅有2人,这样的执法力量面对乡镇执法任务时,捉襟见肘就会是常态了。
当前乡镇工作千千万,而乡镇的人员力量、精力都是有限的,因此很多时候,工作能不能做好,是不是中心工作就非常关键了,只要是乡镇的中心工作,工作的下限就非常有保障的。但乡镇执法工作,和多数行业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样,在部门内部,其实都是属于“夜壶”性质,好用、实用,但上不得中心工作台面。
在不是中心工作的前提下,乡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如果没有个人魅力和突出工作能力,那么执法工作在后续的领导重视、人员保障、财物保障等等,都会非常弱势,没有人、财、物的保障,想接好、接稳上级下放的执法权,那就会显得非常艰难。
相比城区的执法环境,其实乡镇的执法环境更复杂,尤其在较为落后的地区,宗族势力、复杂人情关系,都会让乡镇执法变得举步维艰,同时在一些执法活动中,一些干预执法、人情执法等涉及执法风险事项也时不时会出现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日常工作中,这些因素叠加之后,进一步加剧了乡镇执法环境。
除了执法环境复杂,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及执法队员问责压力也较大,综合执法改革将行政执法权限下放给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相互推诿的老毛病,但也直接将问责压力集中到了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很多“以前职能部门执法,在审批时还会综合考虑,现在只管审批,后面出现问题不再是他的事儿,就会让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出现表面权力变大了,实际是“背锅”更多的困境。
最后,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你认为执法权下放给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