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新信号:公务员追责机制变了!这9类行为不论级别,上中下三层责任同步追责

2025-07-23

相关部门发出新信号了,公务员的追责机制大变样!以前那种出了事可能只抓个“小虾米”的情况,现在可不行了,现在只要是涉及这9类行为的,不管你在啥位置上,上头、中间还是下面的人,都得一起担责。


一、责任链条全打通,谁都别想置身事外

以前,有些事儿出了问题,可能就把责任往下面干活的人身上一推,查一查具体执行的人,事情好像就这么结了,但现在相关部门换了思路和方法了,不再这么简单处理了。

比如:某地基层财政出了套取资金的事儿,一开始被查的是分管副职,可没想到,单位里负责纪委检查的主要负责人也被追责了,为啥呢?因为他明明知道这个事儿,但没有去管,这就是履行职责没做到位。

你看,这一人出事儿,连带三个被问责,从制定规则的高层,到传达指令的中层,再到具体执行的基层,整个链条上的人谁也跑不掉。现在相关部门查事儿,就是从干活的人,一路查到批准的、监管的,就连知道情况却啥都不做的人,也不放过,这责任链条算是被彻底看透了。

二、“装糊涂”“躲猫猫”,以后可不管用了

现实里,有这么一类干部,明明看到了问题了,却不吱声,就像知道人事变动有问题,却拿“我不是管这事儿的”当借口,敷衍过去;看到资金审批超过了规定界限,就说这是领导定的流程,自己没办法。还有,下属这边问题一个接一个, 上级却像聋了哑了一样,长期不管不问,就盼着能躲过监管部门,躲过组织谈话,可最后呢,巡视组一来,顺着问题一查,全倒了。

相关部门现在把这类人叫做“失察、失管、失声”。意思就是,你知不知道有问题?有没有向上汇报情况?处理问题的结果有没有上报?哪怕暂时还没出事儿,也得回过头来追查,从事情的流程开始,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梳理责任链,看看到底该谁来负责。

三、别以为不亲手做就没责任

好多干部心里都这么想:这事情又不是我亲手操作的,肯定不会追到我的责任;不是我亲自签字的,也不会点我的名字,但这个想法,现在是行不通了,因为相关部门的观念更新了。

现在相关部门可不关心你是不是主要责任人,只看你有没有该承担却没承担的责任。责任可不能往下压、往外推、绕着走,必须同时认定、同时追责。别再想着靠推一步、挡一下就能躲开责任,相关部门也不再听你说“我只是协助的”这种话。

比如说在人事、财务、采购、项目审批这些重要环节,只要有人没尽责任,其他相关的人都不能免责。谁签了字,谁发了通知,谁该监督却没监督,统统都在问责的范围里。

四、这9类行为,都得小心

根据政策和实际案例,相关部门现在把这9类行为纳入链式问责。

1、要是下面的单位老是出问题,上面的组织却啥都不做,既不干预也不问责,那是不行的。

2、出现那种严重的管理漏洞问题,分管领导却长期啥都不干,这也是得担责的。

3、重要岗位上的人犯了错,相关负责人却不按照程序报告给上面处理,这同样要被问责的。

4、对上面的预警或者群众举报,本来应该知道却装作不知道,还互相推诿扯皮,这种行为也逃不过。

5、落实上面巡察指出的问题,敷衍了事,不认真整改,那肯定是要被追究的。

6、单位里有人被查了,相关组织却长时间都不组织回访教育,这也是失职。

7、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就像摆设一样,岗位长期不调整轮换,这也是不行的。

8、问题发生后,才去忙着补文书、补决议,想把责任链“洗白”,这是瞒不过去的。

9、单位内部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坏规矩,知道的人都集体闭嘴不说话,这就是内部失守,同样要问责。

总之:一个人出了问题,可能只是个人的事情,但要是一整条链都出了问题,那就是整个组织没管好。公务员的工作,不只是做事,更得守好责任。不管你是中层、基层,还是协助岗位,即使不是主要负责的岗位,只要你知道情况,有授权或者有监督的职责,就得扛起自己那份责任。就像处在大风中心,没有谁能当旁观者。该提醒的时候就得提醒,该阻止损失扩大就得行动。管理和负责,这是你的责任,可不是你能选做或不做的事儿。

写在最后:

公务员追责机制的改变,给每一位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责任面前没有小事,更没有“闲人”,不管身处什么岗位,都得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做事、用心履职。这不仅关乎到个人的职业发展,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有这样,才能不负这份工作,赢得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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