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办个户口跑断腿”、“该领的补贴被克扣”、“该办的事被踢皮球”……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在有了纪律“紧箍咒”!中纪委再出严令,明确纪律要求,强调对公职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划出6条清晰红线,一旦触碰,轻则警告处分,重则开除公职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中纪委强调,在任何情况下,公职人员都不能脱离人民群众,不能凌驾于群众之上。对于那些在服务群众时表现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甚至忽视、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不论其职位高低,都将受到严肃追责处理。
行为一:乱摊派、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费?这些行为都被明令禁止!尤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有这些行为的,从重或加重处分。简单说就是不能巧立名目“薅群众羊毛”。
行为二:乱扣款、乱处罚,侵害群众财物
违反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随意处罚群众?这些行为都将被追责!群众的口袋不是“提款机”,公权力不能成为“打劫工具”。
行为三:克扣拖欠,损害群众利益
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这些行为都被列入处分清单!无论是扶贫款、补偿金还是劳务费,该给群众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一天都不能拖。
行为四:办事刁难,“吃拿卡要”
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这是典型的“小鬼难缠”!群众来办事,本该是公职人员的服务对象,不能变成“待宰肥羊”。
行为五:懒怠政,不作为慢作为
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这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都将被处分!
典型案例:某派出所户籍民警赵某因被领导批评心情不佳,在为群众办理新生儿落户时,故意刁难,让群众来回奔波补材料。群众无奈上网“吐槽”引发热议,赵某最终受到纪律处分。
行为六: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些行为不仅伤害群众感情,更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权力的形象,对群众要有温度、有感情。
中纪委特别强调,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也将受到严惩。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的,最高可开除党籍!
为群众办事,对公职人员来说可能是日常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但对群众来说,却是一件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纪律的红线已经划清,执纪的利剑已经出鞘。中纪委明确要求,对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这六条红线不仅是纪律约束,更是对公职人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要求。
对纪律的坚决执行,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记住:纪律的尺子,上班量、下班也量;群众的口碑,白天挣、晚上也得挣!转发提醒身边人:“守规矩,才能走得远;干干净净为民服务,才是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