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1
一则又一则通报,把“末端问责”再次推到风口浪尖。
处分越来越快,频次越来越高,可政策的盲点,却始终没人触碰。
干部不敢决策,基层小心说话,有人戏称:"没有背处分的干部要请大家吃饭"。
不是所有的问责都等于进步,不是所有的处分都代表正义。
制度的初衷,是激发担当,并不是制造寒蝉。
问责的目的,不是制造替罪羊
问责本是治理工具,却逐渐演变为风险转移手段。
政策一旦失灵,首先追责的往往是“最后签字的人”、是“执行时差半小时的人”。
哪怕制度设计本就模糊、资源调配根本不到位,挨处分的依旧是那几个一线岗位。
某地村干部因广播通知“未覆盖到位”被处理,某街道办因热线响应“非第一时间”被追责。
真正该追的责任在设计、在协调,可问责却只留在最末梢。
结果就是:不出错的方法,就是不动;最安全的做法,是不说。
不是谁都该担责,红线必须清楚
问责不能凭情绪推进,不能靠“看起来像错”的判断来执行。
真正该划清的,是“该担责”与“可免责”的分界线。
以下几类情形,是当前制度中容易被误判为“违纪”的典型:
① 任务模糊、政策空转型:
上级文件未定明确时间节点、未设配套流程,仅凭“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就问责属不合理。
② 责任传导缺位型:
政策层层转发但无操作细则,基于“最后落地”的事实问责执行者,偏离制度本意。
③ 执行中遇突发型:
如自然灾害、人员意外、社会事件干扰等客观阻碍导致延误,基层应有申辩与免责通道。
④ 已尽职但被问责型:
记录完整、汇报在先、程序在轨的干部,仅因结果不理想而被处分,不仅不公平,还寒人心。
问责要有制度依据,更要有事实脉络。
真责任,真追究,才服众
当然,也不是所有问责都是“误伤”。真正该打的几类“责任空转”,必须严追:
① 推诿卸责、签字甩锅型:
政策有章不依、明知有错却故意留坑者,必须处理。
② 搞选择性执行型:
对群众利益的事敷衍塞责,对上级检查的事一丝不苟,这类“假干实怠”要被揭穿。
③ 涂脂抹粉、造数据型:
上报喜报、下压苦果,将数据当盾牌、把“满意度”当战果,严重污染治理生态。
④ 拉下属垫背型:
上级不担责,下级顶黑锅,一经查实,应该追责的反而更严。
打击“责任洼地”,不能只是靠通报立威,更要靠制度兜底。
真负责的,不怕担责;怕的,是乱责。
治理的目标,是让人愿干、敢干、能干
纪律的边界,不是为了压住所有声音;问责的本意,不是把热锅都甩给最末端。
真正的高明,是能分清“执行失败”与“失责失职”;是能把问责落在制度缺口,而不是人头名单。
一线岗位不是风暴中心,而是社会信任的最前沿。
当问责成为惯性,干部只能自保;当处分变成例行,真正的问题就会被埋在纸背之后。
治理不靠恐吓,改革不靠通报。
要打的,是失职;要守的,是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