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所释放出的四大信号

2025-06-17

假期次日,中央层面再次公开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社会反响很大。

通报发布后,涉及到的省、市、县党委均有相应动作,有的甚至连夜召开常委会。可以说,政治敏感性超强,反应超迅速

结合此前通报的也是影响非常大的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违规吃喝的典型问题,不难看出四个信号:

一、不要侥幸心理

这是首当其冲的。

自“十八大”后,中央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不存在打折、搞变通的可能。

而且,不论是行动还是学习教育,也再也不是一阵风,而是一严到底,是一年更比一年严。

说不行就不行,说不能就不能,不讲条件,不谈前提。

而从通报案例的结果看,前因后果都查得清清楚楚,细枝末节都摸得明明白白。

这个时候,谁要再顶风“作案”,那不好意思,在查处上上不封顶,在处理上一撸到底。

如果说地方碍于人情世故,还扭扭捏捏,还遮遮掩掩,那就中央督导,或者提级办理,也就不给那些说情、从轻或减轻以机会。

这也体现了纪律的刚性。

二、不要违规吃喝

记住是“违规”吃喝,不是“正常”吃喝。

违规就是违反相关规定,其实也就分两种,一种是公款违规,另一种是私款违规。

前者区别于正常公务接待,后者区别于亲友之间正常聚餐。

公款违规不再赘述,私款违规关键看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个“可能”的范围就大了,只要是“管理服务对象”都不行。

而“管理服务对象”那可谓包罗万象,相关规定基本上都列明了典型的几例,但都会有兜底条款,等于都给兜住了。

这个意义上,就是吃喝前一定打听清楚,是不是“管理服务对象”请客,有没有“管理服务对象”在。

当然,一般哪好意思问,当前形势下,就以正当理由推辞了最好,不要触这个霉头。

这样也好,一减轻心理压力,二减轻健康压力,三本来工作确实很忙。

三、不要闹出事故

案例已经显而易见地告诫广大干部,吃归吃,喝归喝,不等于宣判“死刑”;只要后果不严重,不出现喝死人等恶劣问题,那起码还有挽救的机会。

一旦出现恶劣后果,天王老子来了都没用。只要参加的,一个都跑不了,而且处理都轻不了。

事实上,意思很明确,既然你们都坐一个桌吃喝,即便这场吃喝是违规的,但义务还是有的,那就是责任共担,相互之间负有不让彼此喝死、喝到耍酒疯、酒驾醉驾等义务。

否则,按各自角色承担相应的责任,既包括党纪法规,也包括民事赔偿。

四、不要隐瞒不报

新华社时评也发了一篇文章《瞒报违规吃喝“捂盖子”,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态度很鲜明,也很决绝。

事故已出,也就是说问题已经暴露,再想着去遮掩,不仅是白费力气,而且错上加错,处理上肯定“罪加一等”。

吃喝毕竟不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

从发起到结束,各个环节涉及多人,既包括组织、参加宴请的局内人,也包括如提供服务、售卖酒菜的局外人……

所以,一切事发后再补救的措施都是徒劳,反而加重后果,把本无辜的给拉下水。

何况,党委一把手更没有必要为此“扛雷”。当然,“扛”是情分,“不扛”是本分。

形势如此,都是党的干部,都是成年人,该有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觉悟,也就是谁自己惹的祸谁自己承担,不要想着讲情说情。

这时候,作为局内人倒不如坦然面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不藏不掩、等候处理。横竖都是一刀,敢作敢当,还能留个“义气”。

俗话说,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所以,说到底,违规吃喝这种事就碰不得,为了吃喝背上处分乃至影响仕途,真不值得,请自重,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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