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严查?新版条例发布,3类人将被重点通报!

2025-05-28

你没参与,但你知情,

也会成为被通报的理由之一。

如果你最近看到有领导被通报处理,别惊讶,《条例》早就发出预警。

措辞比以往更硬,条款更细,问责更重。

已经列明具体情形、锁定重点对象、部署问责方向。

公务员群体,正式被推上“从严整治”的第一线。



01
是《条例》,也是责任书


上图为政策原文

原创/许二野:身在局中,眼里有风

如果你是单位里的签字人、分管人、预算审查人,这份《条例》你最好从头到尾读一遍。

《条例》不大,处处都是信号。

你若还把它当“建议”,那组织很快就会告诉你,它其实是责任书。

本次《条例》修订有几个关键信号:

覆盖面扩大

包括公务接待、差旅、公车、办公用房、采购、培训等全部环节。

问责机制明确

首次明确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三方联动监督。

追责语言升级

不仅处罚当事人,还将负有领导责任者纳入一并处理。

公开机制强化

各级单位执行情况、整改措施将接受全社会监督。

组织要查的,是你有没有当回事,你的单位有没有人对规则装聋作哑。



02
有3类人,已被写进重点通报名单

第一类人:搞“政绩工程”的领导干部

什么叫政绩工程?《条例》第五十七条写得很清楚:

为追求短期名利,搞劳民伤财项目

打着发展旗号,盲目上马“形象工程”

为了留“个人印记”,搞豪华楼堂馆所、定制办公设备

这些事,如果被审计查出、群众反映强烈,将直接追责分管领导。

凡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的,必查。

第二类人:默许单位乱花钱的“沉默审批人”

有些人不主动铺张,但也从不说“不”。

开销超标照签,预算外支出照批,培训搞成旅游,会议顺带宴请。

结果是——什么都“有据可依”,账也能过,责任却没人认。

这类人,《条例》直接定义为:

“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审批、管理、监督职责”。

哪怕你不出面推动,只要你签了字、放了行,出了事就跑不了。

从现在开始,“不作为”也要进责任链。

第三类人:违规使用公款的“隐性消费者”

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

接待多点了人、点了几瓶酒

差旅顺带看了景点

培训加了一天,会后组织吃饭、收点土特产

但《条例》已经将这些行为列入浪费定义中:

“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公务活动”、“履行公务中超出标准使用公共资源”……

制度下了结论,通报就是信息公开+从重处理的前奏。



03
一盏灯,也能查出一堆问题

公务员不是条例之外的人,相反,是条款落实最彻底的群体。

铺张浪费像什么?

像机关单位里长年没换但总开着的灯,

谁也不关,谁也不承认它存在,直到某天,有人专门查这盏灯,顺带查了你。

你做了什么,单位能不能公开?

你批了什么,将来能不能答得上?

该省的,要真省。该算的,不能再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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