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8
你没参与,但你知情,
也会成为被通报的理由之一。
如果你最近看到有领导被通报处理,别惊讶,《条例》早就发出预警。
措辞比以往更硬,条款更细,问责更重。
已经列明具体情形、锁定重点对象、部署问责方向。
公务员群体,正式被推上“从严整治”的第一线。
上图为政策原文
原创/许二野:身在局中,眼里有风
如果你是单位里的签字人、分管人、预算审查人,这份《条例》你最好从头到尾读一遍。
《条例》不大,处处都是信号。
你若还把它当“建议”,那组织很快就会告诉你,它其实是责任书。
本次《条例》修订有几个关键信号:
覆盖面扩大
包括公务接待、差旅、公车、办公用房、采购、培训等全部环节。
问责机制明确
首次明确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三方联动监督。
追责语言升级
不仅处罚当事人,还将负有领导责任者纳入一并处理。
公开机制强化
各级单位执行情况、整改措施将接受全社会监督。
组织要查的,是你有没有当回事,你的单位有没有人对规则装聋作哑。
第一类人:搞“政绩工程”的领导干部
什么叫政绩工程?《条例》第五十七条写得很清楚:
为追求短期名利,搞劳民伤财项目
打着发展旗号,盲目上马“形象工程”
为了留“个人印记”,搞豪华楼堂馆所、定制办公设备
这些事,如果被审计查出、群众反映强烈,将直接追责分管领导。
凡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的,必查。
第二类人:默许单位乱花钱的“沉默审批人”
有些人不主动铺张,但也从不说“不”。
开销超标照签,预算外支出照批,培训搞成旅游,会议顺带宴请。
结果是——什么都“有据可依”,账也能过,责任却没人认。
这类人,《条例》直接定义为:
“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审批、管理、监督职责”。
哪怕你不出面推动,只要你签了字、放了行,出了事就跑不了。
从现在开始,“不作为”也要进责任链。
第三类人:违规使用公款的“隐性消费者”
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
接待多点了人、点了几瓶酒
差旅顺带看了景点
培训加了一天,会后组织吃饭、收点土特产
但《条例》已经将这些行为列入浪费定义中:
“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公务活动”、“履行公务中超出标准使用公共资源”……
制度下了结论,通报就是信息公开+从重处理的前奏。
公务员不是条例之外的人,相反,是条款落实最彻底的群体。
铺张浪费像什么?
像机关单位里长年没换但总开着的灯,
谁也不关,谁也不承认它存在,直到某天,有人专门查这盏灯,顺带查了你。
你做了什么,单位能不能公开?
你批了什么,将来能不能答得上?
该省的,要真省。该算的,不能再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