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近日,本网接到山西省河津市柴家镇柴家村残疾居民王志荣的求助反映: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其户口簿户主信息。经本网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并核实相关户籍材料,发现该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确实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新旧户口簿对比现疑云**
通过比对新旧两本《常住人口登记卡》(附证照1、证照3)发现:
1. 身份变更
- 原登记卡(2012年签发)明确显示王志荣为"户主"
- 新登记卡(2024年签发)将其身份变更为"母亲"
2. 迁移记录矛盾
- 原登记卡记载:"2012年3月1日由山西省万荣县汉薛镇西景村第四组迁入"
- 新登记卡变为:"2023年6月26日由山西省河津市柴家镇柴家村迁入"
3. 关键证据
[原户口登记卡] (证照1:2012年原始登记卡,明确标注王志荣为户主)
[现户口登记卡](证照2:2024年变更后登记卡,户主关系变更为"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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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承诺](证照3:当事人提供的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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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求助者的艰难处境**
求助人王志荣(身份证号:142725197002254427)右手手臂残缺,头部前额骨因伤缺失多年。据其提供的户籍档案显示,其自2012年起即为法定户主,此次变更未经任何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与维权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户口变更必须由户主申报。本网呼吁:
1. 河津市公安局立即核查2012年(户号14088200111)与2024年登记档案差异
2. 追究擅自变更户籍信息的法律责任
3. 恢复王志荣法定户主身份
**后续追踪**
本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保留向更高层级监管部门反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