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违规办事没有办成起诉请求退钱,法院这样判

2025-02-24

托人违规办事未果后起诉要求退钱,法院的判决结果因案件性质、具体情节及法律适用不同而存在差异,主要可分为以下情形:


一、法院驳回起诉或不支持返还的情形

1. 行为涉及刑事犯罪  

   若受托人涉嫌诈骗等经济犯罪,法院可能直接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例如,小张委托他人违规申请公租房,因受托人涉嫌犯罪且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法院驳回起诉,建议通过刑事途径解决。


2. 不法原因给付原则  

   若委托事项本身违法(如买卖编制、违规入学、消分等),法院认定此类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不法原因给付”,原告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例如:

   - 李某请托他人消除交通违章扣分,因行为违法,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 周某支付9万元请托他人违规办理入学未果,法院以行为损害教育公平为由驳回诉讼;

   - 张某某通过“找关系”转学未成,法院认定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不支持返还费用。


3. 委托合同无效但款项不退  

   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法院也可能以“维护社会公平导向”为由拒绝判令返还,避免变相鼓励违法行为。例如,部分案件中法官认为返还费用会助长不法请托行为,故判决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二、法院支持部分或全部返还的情形

1. 合同无效但适用不当得利规则 

   若委托合同因违法被认定无效,但原告未直接参与犯罪行为,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157条判令返还款项。例如:

   - 王某委托战友张某违规安排工作,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基于不当得利原则判令张某返还10万元;

   - 高考招生诈骗案中,法院判决中间人承担补充责任,返还部分费用,但因原告自身存在过错,返还金额相应减少。


2. 受托人主动承诺退款 

   若受托人明确约定“未办成则退款”,部分法院可能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决部分返还。例如,高考招生案中,中间人虽涉及诈骗,但因出具收条并承诺退款,法院最终判其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费用。


 三、法院裁判的核心考量因素

1. 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普遍认为,通过非法手段破坏公平竞争、教育招生、交通管理等制度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诉求不受保护。


2. 过错责任分配 

   若双方均有过错(如原告明知违法仍委托),法院可能减轻被告的返还责任。例如高考招生案中,原告因轻信“关系”被判承担部分损失。


3. 刑事与民事程序交叉  

   若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法院通常优先移送刑事侦查,民事部分可能不予处理或等待刑事判决结果。


法律建议

1. 避免参与违法请托:此类行为不仅可能损失财产,还可能因涉嫌行贿、共犯等承担法律责任。

2. 合法途径维权:若受托人涉嫌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追赃弥补损失。

3. 审慎签订协议:即使受托人承诺退款,违法合同仍可能被认定无效,无法通过诉讼强制执行。


综上,法院对“托关系办事未成退费”案件的态度以否定性评价为主,仅在少数情形下支持返还。公众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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