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地违规违法案件是如何处罚的?

2025-02-17

我国对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具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定。以下是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及对应的处罚方式:


非法占地类  

责令退还:依据《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比如村民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需将土地退还集体。


拆除或没收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如在耕地上违规建设的房屋,不符合规划的要拆除。

予以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


罚款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每平方米 1000 元罚款。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处每平方米 8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每平方米 500 元以上 800 元以下罚款。

占用建设用地每平方米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5 亩以上、一般耕地 10 亩以上,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论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耕地类  


责令改正或治理: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罚款

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处耕地开垦费的 7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

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处耕地开垦费的 5 倍以上 7 倍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转让土地类  


没收违法所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情节确定。


刑事责任: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达到 5 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 10 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 50 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用地类  


行政处分: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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