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万村干部被立案:农村基层治理的“警示灯”亮起!

2025-01-23

大家好,我是烽火轮,一位用数据和实例讲话的朋友。

文章《2016-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数据盘点》对2016-2024年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文章《2024反腐风暴:各职级人员“腐化率”高企,如何破局?》基于2024年全国纪委监委公布的数据,专门分析了2024年度不同级别公职人员的“腐化率”问题(省部级及以上、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

这次我们将聚焦于“村级“干部(主要指村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村长和村委会主任)的腐化问题。

一般人认为村级干部也属于国家干部,这涉及到国家“行政区划”管理问题。

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我国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根据上述行政区域等级划分,我国的公务员官员职级也据此分成五等十级(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全国反腐数据处理人员也基本按照职级分类统计,除此之外,还特别另设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干部,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

尽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每年发布《全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但晚至2023年才单独将“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立案调查情况列出来,之前的反腐通报中没有提及。由此可见,常态化监管对象已经扩大至基层村级干部

乡村、农村,自然以村为基本单位形式,乡土社会,村民自治。虽然“村”作为农村基本单位,但按照“四级”行政区划的规定,村算不上正规的行政区划。整体来说,村介于最低行政单位与自治单位的中间,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里的大事小情主要以村民商议处理方式完成,政府的行政管理力度要相对薄弱些,导致村级法治管理水平跟不上,传统的老办法盛行,“人情世故/讲礼讲情”更起作用,因此容易出现违规乱纪乃至违法犯罪行为,越是偏僻地区的乡村,该特征越发明显。

由于村级通常处于行政管理的末端,上级政府的掌控管理力度相当松散,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管理权限相对大,“一言堂、家长制”的专横独断现象比较普遍,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族控制村级政务,肆意侵吞集体财产利益,此类现象屡见不鲜。尤其在偏远地区,村委书记、村主任的地位简直就是土皇帝,村民敢怒不敢言,贪腐程度有时让人震惊,媒体时不时爆出类似反腐新闻。

有一类村子比较特殊,即“城中村、城郊村”,在城市大张旗鼓的扩张过程中,“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往往牵扯到重大利益,“村长”的位置成为人人争抢的稀缺资源,因此乱象频出。为了能当上村长,不少人通过不正当的贿选手段当上村长,再通过疯狂的贪腐行为连本带利地“捞”回来,最后东窗事发,身陷囹圄。

随着社会出现急剧转型发展,村由传统的“乡政(行政)村治(自治)”局面向“村级行政化、乡村共治”转变,大体属于“行政化+自治化”的混合体。

随着“村村通路、村村通电、村村通网,村村通宽带”等专项工程的陆续实施,农村交通运输、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再加上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急速发展,导致村级组织日益与城镇的联系更为紧密和方便,政府也更容易实现统一规划与管理,村级单位日益“行政化”不可避免,主要体现在村干部公职化、工作程序化以及乡镇政府成为村庄工作的主导者等方面。

随着政府行政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技术手段的逐步丰富完备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监管对象逐步“下沉”,导致原本处于监督“灰色地带”的村级腐化问题,逐步进入主流媒体眼界,原本就存在但多半属于半隐晦的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公开报道,村级腐化越发显得刺眼,有些案件让人触目惊心。

村级干部,别看官位不大,但有时也能出现巨贪型大老虎。“小官巨贪“的典型:据新华社2017年报道,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的原村党支部书记于福祥,曾将曙光村视为自己的私家地盘,将手中的权力变为大规模的侵占工具。于福祥任职期间,把曙光村当成了敛财自留地,将村集体资金肆意侵占,所涉金额高达2亿元

村级干部,更容易形成家族式权力生态,垄断村务工作,逐步演变成村霸恶势力。“村霸恶霸“的典型20201030日,北京丰台辛庄村村支书石凤刚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罪等15项罪名被判无期徒刑(本人贪腐5.8亿),没收全部财产。他的儿子和妻子等21人,被判处25年到1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据官方公开通报数据,2023年,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6.1万人。2024年,人数增加4.3万至10.4万人,增幅高达70.5%。这些数据生动具体诠释了基层“蝇贪蚁腐”的严峻形势,也从侧面佐证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表现形形色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

如此庞大的数字凸显出村干部腐败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不仅关乎基层廉洁形象,更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关注村干部权力的滥用和恶性扩张,避免农村社会资源变成极少数人牟取私利的工具。

村干部虽然腐化能力相对较弱,但其腐化影响更为直接

与不同级别公职人员(省部级及以上、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腐化率”相比,村干部的“腐化程度/腐化率”又如何?

同样利用2024年度立案村干部的数据推算。

相比国家公务员编制不同职级领导人数的猜测难度,“村级“干部的人数相对好推测,“村“级干部数量相对固定,主要指包括村党委书记和村主任,因此主要统计自然村/行政村的数量,即可推测有多少村级干部。

从全国来说,行政村数量众多。由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行政区域机构改革,导致很多乡镇行政村被撤销合并,村级数量大为减少。尽管如此,村级数量依然众多。根据2022218日人民日报题为《伟大时代的历史跨越(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的报道,截至2020年底,50.3万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委员会11.2万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由此,可以基本推测当前全国约有50万个行政村,正常情况下每个村配1名村支书和1名村主任,因此村级干部总数约100万人。按照2024年,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10.4万人计算,腐化率约为10.4%,与厅局级的腐败率(10.9%)基本相当。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结果仅仅提供一个粗略的量化分析参考,以便有个直观感受,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也只有“相关部门”才能掌握具体情况,外界很难获得准确数据。

反腐败斗争,不仅要重点打老虎,也要拍苍蝇。如果说,贪腐大老虎对老百姓的影响巨大但比较间接的话,基层村级干部的腐化则直接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关注、整治身边的腐败,其实就是要整治基层腐败行为。

面对农村基层治理漏洞,需大力宣传法治,增强村民法治意识,提高透明监管程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机制,稳步有效推进防腐治腐工作。

正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所讲,“准确把握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部署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无论采取何种反腐倡廉手段,归根结底都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反腐法治制度和具体透明的反腐措施“,牢牢地将公权力限制在法治范围内,真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环境,让掌权者养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维习惯,将反腐行动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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