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 月 4 日 8 时 40 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一菜市场发生火灾,造成 8 人死亡,15 人受伤,教训深刻,令人痛心。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坚决杜绝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在全省立即开展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灾害易发多发期。当前正值“两节”期间,群众集中购物和节庆活动增多,人流车流物流加大,同时受冬季低温、寒潮等天气影响,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特别是集(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通道被挤占、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易燃易爆物品较多、建(构)筑物不牢固、门窗上违规设置广告牌和铁栅栏等现象,加之经营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众安全意识差、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的少,以及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和漏洞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爆炸、踩踏、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要清醒认识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的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深入细致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二、立即组织开展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市县党委政府要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安全防范责任,消防、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住建、应急、公安等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要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检查,市场主体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自查自改。按照“一场一档”“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登记市场及各商户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清仓见底。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真心实意帮助商户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防止因检查影响群众正常的经营和购物活动。
三、突出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检查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管网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能否正常开启,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是否运行正常。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
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方面,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违规设置卷帘门、转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用火用电用气方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现象,厨房等用火区域是否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防止油污积聚引发火灾。是否违规动火作业。查看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安装短路保护装置,商户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市场内的配电箱是否封闭且周围无易燃物堆放。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充电。市场内商户是否存在“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
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摊位上的货物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对于易燃的包装材料等应及时清理,避免火灾荷载过大。
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方面,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明确,监督检查是否到位。市场管理方是否建立或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对商户进行安全培训,日常防火巡查是否到位,有无记录。
四、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电子屏、公告栏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市场商户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举一反三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切实好商场、宾馆、超市、学校、医院、养老院、“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煤气中毒、燃气爆炸、小火亡人、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灾害,及时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