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类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了解清楚不吃亏!

2025-01-02

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这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老百姓的权利。

尤其是立案登记制取代了立案审查制后,更加能快速有效的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但是为了节省司法资源,防止权利被滥用,法律规定一个诉讼有最起码的法律基本要素的要求。


所以这6大类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大家提前了解清楚不吃亏!

1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案件

起诉的案子只能是和自己相关的案件。

举个例子,张三借李四的钱就是不还,于是王五作为李四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己代替李四到法院去起诉,这种情况属于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法院不予受理。

说的简单点就是这个案子和王五没关系,所以王五不能当原告。

但是这里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案子,比如环境污染,因为某工厂排污导致周围的居民环境变差,如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证明造成居民损失,居民是无法直接起诉,但是可以依法由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安全。

2被告不明确案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明确的基本要求包括:被告的姓名、电话、地址;如果只有被告的姓名,那是无法立案的。

被告不明确的情况下,法院无法联系到被告,就会导致案件没有意义,所以要求必须具备基本的条件,能够使得法院联系上被告。

不过这种情况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网络暴力问题,现在互联网上大家都相互不认识,但是有些人为了流量随意的造谣他人,这种情况法律绝不允许,所以即使没有对方的个人信息,一些法院也会先立案,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合法调取被告的个人信息。


3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

案子要到哪个法院起诉,其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当事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这叫案件管辖权。

举个例子,李四欠张三的钱不还,张三想起诉李四,那么需要到李四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现在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李四户籍是北京通州,现在在朝阳住,那么这个案子就有2个管辖法院,一个是通州法院,一个是朝阳法院。

除此之外,其它法院都没有管辖权,如果起诉,不予受理。

4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案件

我们常见的拆迁案件,因为拆迁方属于行政机关,所以这种情况,就不是民事案件,而是行政案件,所以以民事案件立案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的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是个人,或者是公司、组织等。

如果一方是个人,一方是行政机关那就是行政案件。

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那就是刑事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5重复起诉的案子

一个案子只能起诉一次,比如张三钱李四的钱不还,李四起诉后因为证据不足败诉了,李四想重新起诉,这种情况就属于一事不再理,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重复受理,就会造成很多案件审理多次案件结果还是一样的,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需要把司法资源留给需要的当事人。

所以这也是我经常和当事人说的,诉讼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决定诉讼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证据,把握住机会。

6诉求不合理的案子

比如张三起诉儿子要求断绝父子关系,这种情况就属于诉求不合法,法院不予受理。

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本就没有断绝父子关系这种说法,不管如何双方都有相互抚养、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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