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5
异地传唤需要协助地公安机关配合,如果直接通过电话联系嫌疑人,不属于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如果接到异地公安的电话后主动到案的,一般以自首论。
在一般的治安案件中,嫌疑人在外地,民警可能直接就电话通知。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即使民警上门嫌疑人也可能早就跑路了,一般就上网追逃。
传唤有两种:书面传唤和口头传唤,分别对应不同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异地传唤明显不符合现场发现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所以不能口头传唤,而必须出具书面的传唤证。异地传唤也有相关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在实际办案中,异地警察会拿着警察证、办案协作函和和传唤证来你的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派出所,请求协助。办案协作函和警察证是给协作地派出所的,当本地警察和异地警察上门传唤你时,只需要拿着传唤证和人民警察证就可以对你执行传唤,如果没有传唤证,又不符合口头传唤的条件,被传唤人可以提出异议。
异地公安持“三证”在协作地公安民警的帮助下传唤你后,不能直接将你带回异地询问/讯问,如果执行拘留、逮捕,可以将你带回,否则询问/讯问结束后应当将你释放。传唤的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异地公安到你居住的城市后,不走协作程序,要求你到他们居住的宾馆接受询问的,可以拒绝。有些地区没有严格按照办案程序依法办案,合法权利遭受侵害的,可以向所属公安局督察大队、检察院、纪委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