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着重提出了“千万工程”,重点保护农民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耕地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那么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5种情况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实施严格保护!
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以上这5种情况都属于永久性质的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
如果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遇到了土地征收,那么土地征收的5个流程一个不能少!
1征收土地的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是无权组织征收的。
很多人会说,为什么我们村里的征收都是村委会组织的呢?其实这是因为,每个村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委托,各个村的村委会来谈征收补偿,这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避免矛盾的产生,但是村委会只是一个干活的,无权做决定。
2拟征收土地后,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且就本次征收项目的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被征收人。
也就是说在一开始的时候,征收补偿标准就应该做到公开透明,而不是征收都结束了,大家还不知道征收补偿标准。
3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如果大家遇到了土地征收,那么一定要抓住这个阶段的机会,提高补偿标准。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这里尤其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征收之前要求征收款必须足额到位了,才能实施征收。
所以如果您所在的地方,征收已经结束好几年了,还没拿到补偿款,那肯定是违法的,建议拿起法律的武器及时维权。
5如果涉及到征收永久性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批准,方可实施。
同时关于征收补偿款必须遵守这2个原则,谁也不能违反!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让我们大家一起保护土地安全,守护我们的共同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