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

2024-11-2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舆情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事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大舆情”工作理念,构建“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持续优化”的舆情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师生合法权益。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日常监测与分析研判相结合,积极主动做好舆情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将负面舆情消除在萌芽状态。(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舆情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舆情管理工作。

(三)及时处置,依法依规。对出现的舆情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四)实事求是,注重效果。坚持客观公正地分析和处理舆情事件,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目标,注重处置效果。

(五)追责问责,总结提高。对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导致舆情事件发生或扩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研究制定学校舆情工作整体规划和相关制度。

2. 审定舆情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

3. 统筹协调重大舆情事件处置工作。

4. 督导检查各部门舆情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5. 定期分析研判舆情形势,提出工作建议。

(二)办公室职责1. 负责日常舆情监测、收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工作。2. 组织开展舆情应对培训和演练。3. 建立舆情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舆情数据库。4. 协调各部门开展舆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5. 提出改进舆情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 舆情监测与预警第五条 监测范围

(一)传统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

(二)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新闻客户端、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网络媒体;以及其他新兴媒体平台。(三)校园内部:校园BBS、各类群组、学生社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

(四)其他:家长、校友、社会公众等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 预警机制

(一)预警等级划分

1. 红色预警: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舆情事件。

2. 橙色预警:可能引发一定范围的负面影响,可能引发局部群体性事件的舆情。

3. 黄色预警:影响范围较小,但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舆情。

4. 蓝色预警:潜在的舆情隐患,需要密切关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预警标准

1. 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

2. 社会影响程度和师生关注度。

3. 舆情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4. 舆情处置的难度和复杂程度。第四章 舆情分类与处置流程第七条 舆情分类

(一)教学类舆情:教学质量、教师师德师风、教学管理、考试招生等。

(二)管理类舆情:收费、后勤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三)安全类舆情:校园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其他类舆情:师生矛盾、家校纠纷、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事件等。

第八条 处置流程

(一)发现与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或接到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研判与预案:办公室根据舆情信息进行初步研判,并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预案。

(三)应对与处置:根据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四)效果评估与总结:处置结束后,对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预案。第五章 舆情应对措施第九条 信息发布

(一)发布原则: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二)发布渠道: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

第十条 沟通协调

(一)内部沟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

(二)外部沟通:与媒体、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保持良好沟通。

第六章 舆情应对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要求

(一)时效要求:按照不同预警等级,设置不同的响应时间。

(二)处置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好舆情跟踪和回访。

第十二条 禁止行为

(一)隐瞒、缓报、谎报重要舆情信息。

(二)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授权的信息。

(三)恶意删帖、控评等不当行为。

(四)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实言论。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追究情形: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等。

第十四条 处理方式: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队伍建设:加强舆情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

第十六条 经费保障:保障舆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十七条 技术支持: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软件系统。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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