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要多少利息才是“合法”的?

2024-08-07

一、日常问答

小助理:给人借出去的钱想要回来,为啥法院不支持呢?

刘律师:那得看具体约定,可能有约定不明的地方,比如借期内有没有利息?借期利息和逾期利息是否明确?有没有经过诉讼时效等等。

小助理:给人借钱有这么复杂呀,有类似的案例吗?法院咋判的?

刘律师:好,给你讲一个民间借贷的故事吧,听完你就明白了。


二、讲讲故事

满达和图雅是中学同学,满达为了买房向图雅借了20万,满达主动承诺:“我手上的项目一年左右能回钱,但是为了稳妥我最晚两年内给你把钱还上,要是超期的话,咱就按两分算利息。”因为是好多年的老同学,图雅痛快答应。

“后来因为环保政策调整,他们行业没啥利润,有的都停工好几年了。我中间问了他几次,他也确实挺困难的。我也就没着急要。”话音还没落,图雅突然就激动了起来,“可是去年他给孩子办婚礼,又是买房!又是卖车!这哪里是困难??”

图雅说:“满达借钱的时候是2019年,中间还过2万,他说的两年内还清根本就是糊弄人,这到现在2024年都多久了,五年了。要是真困难也就算了,谁家都有难的时候,可是他一边说困难一边出手阔绰。这同学感情,可着全是用来推脱的理由。”

图雅决定去起诉。她在起诉状中,将事情的原委说的很清楚,诉讼请求里分别主张了剩余本金和利息,利息是从借款之日起算,一直算到立案当天。庭审过程中,虽然满达承认了借款和拖欠不还的事实,但是他提出的两个反驳理由却让图雅手足无措。

第一个理由是,借款发生在2019年3月7日,到现在已经五年多,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第二个理由是,现在逾期利息的上限是13%左右,两分利太高了,不符合规定,而且逾期利息应该从两年后,也就是2021年3月7日起算。

庭审过程中,图雅被气的一塌糊涂,法官多次中止审理,要求图雅控制情绪。庭后,图雅和满达在法院的大厅里又吵了起来。

“别的不说了,借钱的是你吧,说困难拖着不还的也是你吧,你有钱给家里人置办大件儿,没钱还我。行,你有安排这是你的事。可你刚才说的都是什么?意思就是你不用还了?利息不认了?是吗?”图雅极力克制,但又愤愤不平。

“你多问问吧,咱们以判决为准,咋判我都认。”满达没怎么接这话茬,简单回了一句就走了。

一审判决很快就出来了,法院判决满达偿还本金18万,并自2021年3月7日起以18万为本金,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图雅完全理解不了,“这利息咋个是从2021年算的?报价利率又是什么?我们说好的不是两分利吗?”

故事到这里基本就结束了,后来听说图雅上诉后没多久就把上诉撤回来了。有人说满达直接把钱都还上了,还有人说满达还了一部分后重新给图雅出了一份比较规范的协议。反正再没听图雅念叨这事儿,肯定是解决了吧。


三、说说法律

故事讲完了,图雅的事儿也解决了,但是故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还是有必要专门念叨念叨的。

(一)诉讼时效

这个就按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以了,就是防止“权利沉睡”,法律规定了一个时间段一般是三年。要是三年之内没有索要欠款等主张权利的行为,那法院对这个权利的保护力度就很低很低了,在诉讼里边只要对方提了时效抗辩,那就没法赢。

比如在借贷案件中,要么是对方没有提及时效问题,要么就是对方明知过了时效,仍然主动还款,不然过了时效的钱是肯定要不回来的。

但是需要说透一点,这个时效是一个相对时间段。什么意思呢,就是每当有主张权利的行为发生时,诉讼时效就重新起算三年,不然恶意拖到三年的欠款就全不用还了,那不乱套了。

常见的主张权利的方式包括:电话/微信/邮件催要、重打借条/欠条、律师函,这也基本是涉及到诉讼时,律师或者法院要求提供的书面催收材料,其实除了能够借贷的内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计算诉讼时效。

比如在图雅的案子里,借款到现在是五年多了,但时效可不是从借款那天算的,第一次起算是借款两年的到期之日,之后图雅每次要账都是要重新起算的,只不过在诉讼时,你需要提供证据去证明你要过,比如通话录音啊、微信聊天记录啊等等。证据这一块就不展开说了,主要是为了说清楚时效起算。

(二)确认还款期限

为了更好地说明和突出重点,我们把借贷内容中的还款期限和利息分开说。还款期限的主要是限定时间的作用,一方面是确定应该还款的时间,另一方面是区分借款期内和逾期的分界点。

还款时间前边说了,是涉及诉讼时效。借期和逾期的区分,是为了确定利息的起算时间和区间。只要借贷双方都认可,借期内可以有利息也可以不要利息、借期内的利息和逾期利息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还是用图雅的案子来说,借款日期是2019年3月7日,还款期限两年,满达说“最晚两年内给你把钱还上,要是超期的话咱就按两分算利息。”这意思就是借期的两年内没有约定利息,逾期利息是两分。

所以法院判决的利息起算点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担心有类似的情况或者风险发生,借款时一定要明确地约定。模棱两可的约定或者没有约定都是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去适用的,不是按照个人理解去适用。

(三)确认借贷利息

利息可以由借贷双方自由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央行改革后,从2019年8月起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俗称的LPR。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将利息上限调整为LPR的四倍,比如2024年6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是3.45%,四倍是13.8%。

在2015年9月到2019年8月之前,旧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利息上限是24%。还拿图雅的例子来说,两分利息即为月利息2%,换算成年息正好是24%,所以如果现在还按照两分利息来起诉的话,明显已经超过13.8%的上限,判决中是肯定要被调整的。


四、诉讼时效和利息上限的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故事是从诉讼时效和借贷利息的角度切入,带入图雅的视角,通过小故事引申一些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