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 侯马人民医院致患者 “植物人” 三年多维权难

2024-07-22

  本网接实名举报人周文博,身份证号码:142602197204021576手机号18636702622家住山西侯马市反映2021年5月,73岁的患者丁桂梅(女)在侯马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因当值医生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丁桂梅至今呈植物人状态。

    2021年11月29日患者家属就本次医疗行为向侯马市卫体局提请医疗事故鉴定,侯马市卫体局未按规定将申请提交临汾卫健委,而是自行委托临汾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未有结论。无奈患者家属又于2022年4月19日再次提出申请,2022年9月14日临汾卫健委才出具受理告知书。直至2023年9月4日,临汾市卫健委最终认定“本次事故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全部责任”。从患者家属第一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到临汾市卫健委最终认定“本次事故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全部责任”,时间跨度历时二十二个月之久。期间侯马人民医院、侯马卫体局拒不配合患者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家属所遭受的各种阻挠及所承受的精神痛苦难以言表。

  患者家属为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翻阅患者病历过程中,发现病历记载前后矛盾,即要求侯马人民医院提供病历修改记录及患者病病例后台数据,但院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侯马卫体局2022年8月17日发函给院方,院方19日回函谎称其未按电子病历管理,不存在后台数据。患者家属找院方理论过程中,院方又称这是后台数据不能给患方,侯马卫体局工作人员孙杰也附和说是后台数据不能给患方。后向山西政务服务网咨询,得到可以复制的回复后,院方才给了一份不能读取的电子文档。根据临汾卫健委病案管理质控部对“丁桂梅病案是否篡改”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病历核查。确认该病案在患者住院期间多次修改,且无法保证病案记录的真实性,认为该病案存在篡改,并据此推定侯马市人民医院对此医疗纠纷负全责。正是因为院方对病历的多处篡改,导致医疗事故鉴定不是被中止,就是被延后,一拖就将近两年。

    患者家属就本次医疗行为向侯马市卫体局提请医疗事故鉴定,侯马市卫体局未按规定将申请提交临汾卫健委,而是自行委托临汾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未有结论。给医疗鉴定造成延误。患者家属多次向12345平台反应“要求侯马卫体局责令院方提供纸质病历或可读取的电子版病历修改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题”,但时至今日侯马卫体局除了答非所问的回复12345平台外,未作任何处理。

   侯马人民医院造成此次医疗事故后,不是积极和患者家属沟通、协调、解决赔偿事宜,而是想方设法推卸本应该属于自己承担的责任,千方百计阻挠患者家属申请医疗鉴定,恶意篡改患者病历数据,造成患者呈植物人状态后长达三年多的时间不能依法维权,致使患者家属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和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当事人及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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