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后,说你是敲诈勒索怎么办?!

2024-04-24

  我们在投诉以及举报过程中,提出诉求后,商家说你敲诈勒索,要报警。或者是市场监管部门,说你属于敲诈勒索,要移交公安机关。这个时候要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敲诈勒索”的定义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也就意味着,我们在协商时,不能说这些话:

“你不赔偿,我就把你的店砸了。”

“你不赔偿,我就曝光你的违法行为。”

“你不赔偿,执法部门会罚款10万起步。”

“1块的过期辣条,依法赔偿1000,你和商家要5000。”

  另外,“假打”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同样都归类于敲诈勒索性质,不能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

“点的外卖,扔头发造假要求赔偿的行为。”

“擦拭生产日期,利用喷码枪重新打印生产日期伪造出过期的假象。”

“如超市的辣条没有过期,自带过期产品放在货架,然后取货结账的行为。”

  以上少量举例,均属于违法,其他敲诈勒索的行为很多。所以,我们在维权过程中千万不要涉及到恐吓威胁、以及假打的行为即可。

  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无论是商家还是市场监管,提到报警或是移交,只要你没涉及到这些就不要怕。你要求的赔偿,是依据国法。如果国法=敲诈勒索。那国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呢?记住,合法情况下,你的身后就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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