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6人遇难煤矿溃仓事故:停产整顿、提级调查、严肃追责!

2024-03-15

3月11日22时45分,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发生溃仓事故。
3月13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发布《关于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3·11”溃仓事故的通报》
通报显示,该起事故已造成6人遇难,另有1人仍在紧急搜救中。
通报称,事故地点位于10#煤北胶带大巷机尾煤仓,因给煤机出煤不畅,矿方安排现场检修,在检修过程中煤仓内的煤泥突然涌出,将7名作业人员掩埋。
该起事故是吕梁市继2023年12月13日山西焦煤集团华晋焦煤沙曲一号煤矿较大煤仓事故后,发生的一起煤仓溃仓事故。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副省长杨勤荣,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国家矿山安监局负责同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吕梁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煤矿事故二级应急响应,成立市级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组织制定救援方案,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通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执法,尤其要强化煤矿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做好全面“体检”,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煤仓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检维修、特殊环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煤矿各系统和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打击整治煤仓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严防各类煤仓事故发生。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严防重蹈覆辙。
此外,通报指出,要严格监督检查执法,责令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对此起事故提级调查,成立省级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彻底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厘清各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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