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村书记,被处理!

2024-02-01


“最终,某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蚀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严肃处理。”这是大同市阳高县纪委监委深化“纪巡”联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案例。

此前,十五届阳高县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在该村检查时发现“四议两公开”程序有模有样,当事村民在《临时占地合同》上签字确认也很明晰,但合同签订后的村党支部会议记录中,以当事村民不愿被占地为由多次开会研究,之后出现了当事村民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的地块“承包地转让说明”,通过比对,说明中的签字不是当事村民本人笔迹。事出蹊跷,巡察组随即找到当事村民详细了解情况。

原来,在2022年3月,山西省水文地质队临时占用村民孙某某2亩土地进行地热勘探,租期1年,占用补偿费3000元。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在年近八旬的孙某某不了解具体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制作相关会议记录、合同,并伪造了一份村民孙某某不同意占用土地,愿与村党支部书记互换土地的土地转让说明,仅支付村民1500元,谎称为全部占地费。

巡察组随即将此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深入核查,查明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民合法利益的事实,并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2023年以来,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内容,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纪巡”联动,攥指成拳,凝聚监督合力,深挖彻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取得实际成效。十五届县委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在巡前信息互通、巡中会商互动、巡后整改共促等环节强化联动协作,不断拓展“纪巡联动”的深度、广度。推动构建贯通融合、协同高效的纪巡联动监督格局,深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巡纪监督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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