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衡水镇东下吕村西边无名煤厂就是牛

2023-12-13

近日绛县横水镇东下吕村村民反映东下吕村西边100米处,有个散乱污无名大型煤厂露天堆存原煤,村里的道路上满是煤尘,遇到刮风天气和拉煤车等车辆时煤尘满天飞,村民苦不堪言,村民多次反映辖区环保部门都未能解决煤尘污染问题。该煤厂未见环保降尘等设施,院内脏乱污水横流污染环境,向这样的煤厂应该取缔+环保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再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三)大气污染防治类,26.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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