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
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应急罚〔2023〕综合1号)显示,阳泉进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平定县巨城镇南庄村游客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3人受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平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给予阳泉进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该单位缴至平定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平定县支库,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该单位不服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平定县人民政府或者阳泉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责 编丨秦铭明
来 源丨财会信报整理信用中国官网、平定县人民政府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