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河槽倒垃圾谁人监管?

2023-11-27

最近,安峪镇永乐村的村民有点纳闷,村边原本清爽的河道,不知道是谁往里面倒垃圾,而且越倒越多,不仅臭气难闻,最主要还是垃圾堵塞河道,一旦汛期来临,后果不堪设想。

经有心群众慢慢发现,原来这些垃圾大都是大交镇东杨村倒得。而且还是村主任带头开车倒得。对此,群众甚为不解,你大交镇的垃圾倒到我安峪镇,而且还是大张旗鼓,肆无忌惮。难道作为一个村主任不知道河槽倒垃圾违法吗?再说把垃圾倒到别人村的河槽,是何居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对违法占用河道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永乐村村民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制止这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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