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打击!这10类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尽快自查!

2023-09-19

今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提出:

整治范围包括亚运场馆周边、存在环境监测数据高值点工业园区(聚集区)的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使用单位,化工、印染、钢结构、喷涂、包装印刷、制药、建材、汽车钣喷等行业。

重点打击以下十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 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大气污染物的;

  2.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大气污染物的;

  3.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4. 未密闭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或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5. 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

  6.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7.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8. 擅自清单、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9. 第三方检测、在线监测运维等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10. 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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