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 光 ▎临汾市5起违法违规案例被曝光!

2023-08-07

临汾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典型案例曝光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聚焦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认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集中排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现将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1. 强降雨天气未按规定实施停产撤人

2023年7月3日12时,蒲县气象局发布降雨预警信息,24小时内黑龙关镇辖区连续观测累计降雨量约60.2mm,达暴雨级别。蒲县应急局巡查发现:黑龙关镇辖区内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黑龙煤业有限公司、伊田煤业有限公司,均采取了停产撤人措施,但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依旧组织生产作业。

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蒲县应急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根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规定,记矿长3分。

2. 证件过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

2023年6月9日,汾西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汾西县迪达加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违法进行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汾西县应急管理局责令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6月14日,浮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浮山县康达冶炼有限公司选矿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遂即以(浮)应急现决(2023)综2号下发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在未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前,禁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7月11日,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违背监管指令,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然私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浮山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 未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

2023年5月24日,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山西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吉县沿黄旅游公路项目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部4名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一人一档;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依据、没有相应组织机构及职责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标明日期。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吉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4. 硫化氢报警仪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2023年5月17日,永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中石油煤层气吉深10-7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50220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队两部硫化氢报警仪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永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5.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3年7月7日,霍州住建局对霍州市泰府·梧桐栖小区建设项目公司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时,发现四川环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工王某军电工证到期未复审进行电工作业,属无证上岗作业。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霍州市住建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员工停止作业,并对四川环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惩处问责。

|来源:临汾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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