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非法占用,究竟归哪个行政部门管?

2023-08-04

民的承包地上突然有建设公司动工建设,村民要求占地公司出具相关建设手续,占地公司一直推拒,这种情况下,村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


对非法占地问题,法律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

案例分析

图片

中征律师曾办理过一起案件,委托人系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承包地。2021年,委托人的承包地上突然开始大面积建设集装箱项目,委托人多次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出具施工许可等建设项目材料,但沟通无果。


中征律师接案后,根据案件事实情况,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查询,获悉委托人承包地块上并不存在征收项目,也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该厂房存在未批先占的情形。在律师的指导下,委托人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提起了非法占地查处申请。自然资源局作出答复意见,查明案涉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属实,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农转用手续,同时调查发现本村村支书非法将确权的土地转让给案涉公司,涉嫌刑事犯罪。


综上,当您的土地上突然动工建设,且未出具相关手续的,您应积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会根据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权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