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出入请联系更正或删除。

2023-05-19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

绛县县委政法委为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服务保障全县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结合县委“五四发展”的思路和打造“四宜绛县”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县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

Q

什么是“3211”法制护航工作机制?

绛县政法机关的“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即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检、公、司选派优秀干警和律师走向乡镇(社区),政法机关协同,形成务实、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3211”中的“3”指法官、检察官、警官三人;“2”指政法委科级干部、政法委一般干部两人;“11”指一名律师和一名司法行政人员。

Q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那些问题?

主要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各类风险矛盾化解难题和经济发展中法治保障衔接问题,让“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指示落地见效。

“3211”法制护航工作机制中的“统筹者”——政法委科级干部对各包联乡镇(社区)综治工作的统筹把握,调度、协调各成员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保障辖区内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是推动理论与实践形成良好互动,把思路转化成方案,把方案落地成社会治理项目,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中的“行动者”——法、检、公、司人员,立足各政法机关特点,做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治安、公益诉讼、执行、调解上主动作为,提供公共法治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做好政治风险防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多元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安绛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中的“智囊团”——律师,充分发挥乡镇法律顾问的职责,为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受乡镇政府委托承担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协助乡镇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等法律工作。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中的“督导者”——政法委一般干部,对乡镇中网格化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防范、新时代“陶唐遗风”道德建设等平安建设具体工作进行督导。

Q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的运行方式是什么?

一是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3211”法制护航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来开展,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实践工作中。二是明确职责,注重协作。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各政法单位业务服务,律师深度参与,乡镇全力支持的法治协作配合模式,在工作中协调合作,进一步厘清各政法单位职责。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共识。“3211”在运行中成员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开展交流研讨,将实践成果和工作思路报至政法委,政法委将实践成果及经验进行顶层设计,推动工作更好的发展。四是建立保障有力的支撑体系。各政法单位的一把手高度重视,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各乡镇也为“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开展和落实提供便利条件。

Q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取得的成效

“3211”法治护航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我们共受理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08件,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23%。为基层乡镇提供法律服务40次,解决重大疑难问题25件。督导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150余次。

★ 总结 ★


今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把坚持和完善“3211”法治护航机制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毛泽东同志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视指示的有力举措,切实抓实抓好,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绛县经济社会文化高发展。

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