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发布2023年规章项目计划

2023-04-22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20号),正式确定了省政府的规章立法任务。今年的规章项目计划共13项,其中正式规章项目6件,按要求应在本年度完成;预备审议项目7件,准备成熟的可于本年度提请审议。

     正式规章项目涉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民生保障等方面。一是坚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推动加强税费服务,促进征收管理协同,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坚持服务社会治理,制定《山西省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管控,推动建立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销售凭证和合法证明制度,增加毒品违法犯罪成本,遏制毒品犯罪活动。三是坚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废止现行《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制定《山西省城市绿化办法》,结合当前城市绿化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四是坚持服务文化建设,制定《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立足山西作为文物大省的实际,结合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需要,推动建立私有产权文物保护管理激励机制,以法治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文物。五是坚持服务民生保障,制定《山西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推动和预防残疾,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促进我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此外,为适应相关领域发展需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决定对现行部分政府规章进行打包废止和修正。包括废止《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修正《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正式项目中的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是全国首家针对相关问题的省级层面立法,将为其他省份开展立法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7件预备审议项目分别为《山西省集体林权流转办法》《山西省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办法(修订)》《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修订)》《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山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及管理办法》。

来源:山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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