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一楼,用不用交电梯费?|说·法

2022-12-16

近日,

河北一女子质问物业的视频

引发网络热议。

视频中,

女子称自己家住一楼,

平时不坐电梯,

质问物业为什么要交电梯费。

 

那么,

家住一楼,可否免交电梯费?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包华律师的专业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这里所说的建筑物专有部分,指业主自己的房子以及拥有产权的车位等,而电梯就属于这些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全体业主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即使住在一楼,也不能以“不坐电梯”“基本不使用”为由拒付电梯费。此外,家住一楼可能使用电梯次数相对较少,但不能否认电梯为业主带来的作用,例如电梯内的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建筑物的清洁、建筑物内设施设备维护也需要用到电梯,如此一来,一楼业主也会从中受益。

 

关于电梯费的具体分摊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在实践中,电梯费的分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其分摊费用;一种是业主集体对电梯费分摊、计收进行约定,按约定收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业主共同决定将电梯费由少数业主承担,或个别业主承担的费用畸高且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形,这样的分摊方法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个别业主与物业单独协商减免电梯费,这种行为已涉嫌侵犯其他业主权益,因此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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