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辛村镇占用耕地擅自建房 监管部门工作失责!

2022-12-08

安阳县辛村镇东和仁村,擅自占用耕地建楼房,占地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局监管是否存在失职行为?坚守耕地红线意识淡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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