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稷山西社镇某石料场超载车横行

2022-11-09

当晚,有热心群众举报,11月4日凌晨1点左右,相关执法部门出动查扣了一辆超载车,然而该石料厂居然有恃无恐,在不久后又继续运输,视执法于无物。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执法部门执法不严,那么违法单位就不会畏惧法律,就会视法律为无物。恰如西社镇超载事件,在某一辆超载车辆被查扣后,同一地方的其他超载车辆居然还可以继续运输,这就体现了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如果形成“民不告、官不究,民若告、官轻究”的不良现象,那么最后伤害的只会是自身的形象和百姓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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