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 宁武县治超办负责人丁建生被实名举报违法违规!

2022-11-04

关     我叫冀惠敏,电话13327509372;姚旭才,电话18835048333。现根据山西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二条:公民对本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六条 公民可采用信函、面述、电话或者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举报,也可采用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举报。之规定依法举报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宁武治超办负责人丁建生。

拦车抢手机

       2022年9月22日晚11:30分许,晋HW***等三辆货运车途径宁武阳方口段时被宁武治超办人员扣回阳方口交警中队对面的停车场。拦住车辆的时候,4名没有穿制服仅穿反光带的人员打开驾驶室的门,其中1名个子不高、20多岁、胖胖的男子上了车内二话不说就把司机其中的一部手机抢走,当时司机有二部手机,看到这个人又抢第二部手机,司机以为遇见车匪路霸了急说,你们是什么人,抢手机干嘛?这个人说,我是治超办的,把你手机给我,怕你通风报信。这四人驾驶的一部银灰色猎豹车晋H95226。该车当时配有警灯、警报、喊话器等设备。

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规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认定,应当经过依法检定合格的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检测,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载运输。自称治超办的四个人没有穿制服,将正常行驶的货车用开警灯、喊话器的方式将车逼停路边,并且二话不说就认定超载、抢手机,随后扣车。

车被扣司机没有拿到任何单据和执法文书

       当日晚,三辆车被治超办人员扣回阳方口交警中队对面的停车场后,司机离开。但是司机没有收到任何单据和执法文书。

       路政交警治超流程图,货运司机维权必备中!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并暂扣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引导已卸载的车辆再次进行检测。对经复检确认违法状态已按规定消除的车辆,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对经检测发现违法状态尚未按规定完全消除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应责令并监督其继续消除违法状态,直至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根据网络查询看到,路政执法扣车需要开具什么凭条得知:需要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司法文书,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具体程序有:(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月18日:丁建生收钱超载车被放行

        9月22日晚三辆车被扣一直到10月21日止,车辆已经被扣一个月。依照《行政处罚法》及现行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规定,超限超载车辆被中止运行后,如果被扣车主有异议,可在被扣之日起30日内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影响正常的法律实施运行。也就是说,超限超载车辆扣留最多不超过30日。

       10月18日晚9时许,车主来到丁建生位于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楼局长室(三楼是环保局),当时丁建生一个人在办公室(18日下午4点车主在丁建生办公室,丁说:我开会,你等我的,我在一楼大门外车内一直等到晚上9点多丁建生的红旗越野车晋HVR952回了单位,可以看监控)。晚上9:05分我进了丁建生办公室,将1万元现金(现金直接银行纸捆的,没有装信封)放在办公室桌面,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丁建生用纸文件书将1万元现金压住了。进来的是丁建生的司机,司机给热了三个奶,我和丁建生各喝了一个奶。丁建生叫司机泡了二个桶装方便面,我和丁建生各吃了一个。吃完泡面后,丁建生靠在椅子上像是睡觉一样,我过去推了一下,说:丁局长你乏了,咱们走吧,丁局长说你明天上来取车。然后我走了。通话和进去后交易我都有录音等证据。

10月21日:停车场收取停车住宿费

       10月19日我取车的时候,停车场一名自称女老板的薛美丽告诉车主,连停车费、带住宿一共给4500元就可以了。车主要求出具收据,停车场薛美丽给出具了收据,这个时候被治超办人员看见收据了,治超办人员当场将收据厮掉说,今天不能取车了。

      10月21日,车主又来到宁武阳方口停车场,给丁建生打电话没有接,丁建生中午给我回短信说:已通知……。21日上午取车时停车场收取了4500元的停车费、带住宿。

《关于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扣押期限内,扣押车辆因扣押发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丁局长:求求你别把司机当成“唐僧肉”

       引中国经济网发布的一篇关于治超新闻说:山西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治超工作中向过往车辆收"黑钱",属明显公路"三乱"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影响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执法形象,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开展纪律整顿,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根据《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看到。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市长、分管副市长、县长、分管副县长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训诫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三)对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第二十九条 对治超工作责任追究中需追究党纪责任的,交由纪律检查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问:丁建生利用执法权力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收取巨额黑钱的行为,究竟该不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举报者看来,对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的治理,相关的法律制约固然重要,对于“保护伞”的问题要严查,而“微腐败”的问题更是不容忽视!

       丁建生作为宁武一名领导干部且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给钱放行不给钱就扣车,是谁将这这样的执法干部提拔上来的?谁在充当丁建生的保护伞助长其这么使用公权力?请求山西省纪检委、忻州纪检委、宁武纪检委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以上举报材料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宁武治超如此执法并非一日两日例一:(根据搜狐忻州报道标题是山西: 宁武县被曝治超乱象丛生、黑幕重重 丁主任语出惊人,反映5辆严重超载运煤车行为,宁武县治超办丁主任语出惊人表示:“交警扣就能了,我们配合啥了,我们不管。”例二:(知乎路边社q1465682153反映标题:忻州宁武县一个治超办主任的疯狂报复称:“忻州市宁武县治超办丁建生主任半夜带队钓鱼执法,将一存车场院内的空车以“超载”名义扣押,手握公权耍官威,知法懂法却违规执法。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丁主任大发雷霆,恼羞成怒,居然有人敢公然挑战“丁主任权威”?于是托人(孟部长,宁武县城关镇武装部长,分管矿产资源)给存车场老板传话:要是再找媒体曝光的话,就把你存车场院子和房子给拆了。”)。这是两个在网上反映丁主任的内容,本人不清楚是否属实。

       2022年9月1日上午,宁武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丁建生同志任宁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如今,被举报违法行为,不知相关单位该如何解释?

举报人冀惠敏,电话13327509372;举报人姚旭才,电话18835048333

2022年10月22日 2022年10月22日

来源:今日政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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