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乡疫情防控卡口放行阳性人员

2022-11-04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指挥,使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整体形势平稳,复工复产复学复业进展顺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乡人民政府所辖朔州市朔南高速出口对上级安排部署不重视、不落实,对疫情防控敷衍塞责、履职不力、整改不实,对重点人员脱管漏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导致感染者郭某某于2022年9月28日01:00从新疆吐鲁番自驾大货车来朔,在途经朔南高速口时,工作人员未对郭某某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及闭环管理,致使郭某某失控漏管,携带新冠肺炎阳性病毒流入朔州市朔城区油坊头市场、大运蔬菜市场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朔州市范围大面积扩散,全区进入“静默管理”模式,使复工复产复学复业遥遥无期,给朔州市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性灾难,因为没有防备,我们措手不及,各企业停工停产,家家关门闭户,大街上空无一人,超市食物的紧缺,使得人们最基本的温饱都成了问题,每日一遍又一遍的核酸检测,因为个别防疫人员的玩忽职守造成了疫情的传播老百姓们苦不堪言,却又不得不坚持守护着这座城市,疫情的传播也给当地政府防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防控疫情不力,时刻影响着社会生活和发展,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该条明确:“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时光荏苒,岁月蹉跎,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对于疫情防控不力这件事大众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街头巷尾百姓纷纷议论:“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上级政府未对朔城区沙塄河乡放行阳性病例事件做出处理公示?”。时至今日,朔州市全市依旧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民愤四起,与此同时政府对此事件也并未做出相应的通报,现恳请上级人民政府重视该失职失责恶性事件,对沙塄河乡党委书记、乡长及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同时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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