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整顿的漏网之鱼

2022-11-03

周静彬,女,59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纪委书记。

付友强,男,50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周静彬、付友强在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期间,办理了浑南分局民警马吉締、韩圣文、李杉涉嫌受贿案。受贿案的起因是源于陈洪德伤害案,三名民警被控为了包庇加害人陈洪德而收了其儿子陈威的贿赂分别为12万、9万、2万元。

反贪局的案件来源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移送,刑警支队在复查程占群被伤害案时发现三名办案民警有受贿行为于是移送反贪局。反贪局办案人周静彬、付友强在2009年8月7日首次提审三名民警时,三名民警在不可能串供的情况下同时推翻在刑警的有罪供述,都称没有接受任何贿赂,更不存在包庇所谓的真凶陈洪德,还同时指控在刑警支队被连续审讯七天七夜身体不能承受才违心承认不存在的犯罪事实。
依照法律规定,周静彬、付友强应该对刑警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甄别,独立的形成反贪局的侦查卷宗。而这两个办案人不是,见三名民警翻供,于是多次将三名民警从看守所提出来交给刑警支队的办案人,让刑警支队岳鹏等人继续审讯三名涉案民警,周静彬、付友强眼看着刑警岳鹏等人使用扇耳光、掐大腿内侧、反关节掰手指、矿泉水瓶顶软肋、针扎指甲缝等残忍的手段对三名民警刑讯逼供,在三名民警被打服后,他们却按刑警逼取的口供给三名民警做笔录,反贪局的侦查卷宗就是这么形成的。三名民警曾经质问:这么做就不怕办错了案件?周静彬、付友强回答:案子是刑警搞的,错了也是你们公安局的错,跟我们无关。因此,周静彬、付友强的行为已经涉嫌玩忽职守,这是第一条。

为了达到对三名民警刑讯逼供时人不知鬼不觉,周静彬、付友强在三名民警翻供后,违法将三名民警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沈阳军区政治部看守所和联勤部看守所关押。在联勤部看守所,周静彬、付友强指示看守战士对民警马吉締、李杉及所谓的行贿人陈威刑讯逼供长达一年,涉嫌刑讯逼供罪。

剥夺三名民警会见律师的权利,三名民警在被关押一年多后,开庭前才见到律师。

三名民警在军队看守所关押期间,周静彬、付友强以办案人的身份,多次找三名民警家属索要钱款,称是缴纳三名民警在军队看守所的关押费用,三名民警在军队看守所被关押一年,每名民警家属各拿出三万余元,还不给收据,一年后在三名民警家属的多次索要下才给开了白条收据,涉嫌贪污。

如今,三名无辜的民警已经找到了陈洪德根本不是加害人的绝对证据,陈洪德之所以由拉架者变成加害人,完全是高新区检察院公诉科郭颖一手策划的,目的是给加害人索要高额赔偿。而郭颖办案时偏向被害人的动机是,在办理此案时和被害人的妻子刘红梅勾搭成奸。

陈洪德既然不是加害人,也就不存在三名民警为了包庇陈洪德而收其儿子陈威贿赂的事实,证明三名民警的受贿案是彻头彻尾的冤案。

政法整顿期间,三名民警还不掌握公诉人郭颖与案件被害人妻子通奸的证据,虽然就上述违纪违法行为控告周静彬、付友强,但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陈洪德不是加害人的情况下,没能引起中央政法委重视,使周静彬、付友强侥幸过关。

如今证据确凿,三名民警及陈洪德等人的冤案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各级政法部门的重视,我们再次控告周静彬、付友强枉法办案、刑讯逼供、贪污钱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希望职能部门雷霆出击,查处周静彬、付友强这两名政法整顿的漏网之鱼,给政法整顿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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