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张楚王村长期堆积大量碴土石料 造成污染

2022-11-03

近年来,山西省加大了对环保问题的整治力度,相继出台《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职责,构建了完备的工作体系。

    与此同时,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利剑斩污”、查处违法排污、“清废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2021年全省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465件,处罚金额5.3亿元,特别是“利剑斩污”行动开展以来,查处五类典型案件359件,行政拘留96人,刑事拘留184人,形成有力震慑。但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企业为了私利,不惜以身试法。

       近日,接到接到群众反映,清徐县徐沟镇张楚王村存山上的碴土废弃物及工程垃圾乱倒的情况、严重污染环境。在接到举报后,我部人员来到位于清徐县徐沟镇张楚王村的村口,所有碴土及工程垃圾完全露天堆放,垃圾废料随意丢弃。没有任何防尘及环保措施,甚至连防尘网也没有。每天大量拉进石料与渣土在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渣土与石料分筛,导致尘土满天飞,每天晚上渣土车与机械的轰鸣声导致附近村民无法正常入睡。

随意倾倒工程垃圾,未按规定分层填埋。更没有建设相关防水土流失设施。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据了解,工程垃圾露天堆放会产生大量扬尘,将会恶化大气的质量。

       此外,工程垃圾中含有残煤、碳质泥岩和废木材等可燃物,其中C、S可构成煤矸石自燃的物质基础。工程垃圾如果露天堆放,日积月累,内部的热量逐渐积累。当温度达到可燃物的燃烧点时,垃圾中的可燃物便可自燃,有害气体的排放,不仅降低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还常常影响周围的生态环境,使树木生长缓慢、病虫害增多,农作物减产,甚至死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均生态需进行全封闭作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深入人心的今天,环保守法已成为常态。希望清徐县生态环境部门和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开展污染排查整治行动,打击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环境行为,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肩负起应有的职责。

新闻来源:网络

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