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10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透露,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吃空饷”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在5年内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
例如,2021年8月,国家林草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原副专员井东文被双开,通报指出其“默许纵容妻子在其下属单位长期不上班并正常领取工资”;2021年2月,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傅继成被双开,通报称,其纵容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
除了纵容亲属“吃空饷”,还有一部分党员干部长期请假脱岗,却继续领工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透露,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河南省辉县市农委办(现已并入市农业农村局)将西平罗乡政府科员刘某借调到某指挥部工作。借调结束后,刘某未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在家看病至2020年10月。
还有人网购虚假材料请病假离岗。去年5月,有报道称,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党员干部长期不在岗问题摸排时,发现区园林绿化局职工罗某已经请了2年病假不在岗,却查不到其医疗记录。经查,其长期网购虚假医院假条、欺骗组织,“休病假”的目的是便于在外开办公司营利,最终罗某被开除党籍。
还有些企业老板,有意在自己的公司中为官员亲属、情人等专设“影子岗位”,这些官员的“身边人”无需在公司上班,即可拿到薪资,成为一种隐性的行贿方式。例如,2020年9月6日,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主动投案。
文国栋出生于1968年8月,青海西宁人,他于2020年7月升任青海副省长,同年9月主动投案。
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的曝光是促使文国栋投案的直接原因,而对其进行巨额利益输送的是有青海“隐形首富”之称的马少伟。
文国栋与马少伟是相识30年的“铁杆兄弟”,一个从政、一个经商。
《不负绿水青山》专题片披露,正是在文国栋的庇护下,马少伟所在的兴青公司多年来累计非法采煤1195万吨,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片中,文国栋出镜讲述了自己与马少伟交往的过程。
在马少伟眼里,文国栋是“打招呼书记”:找土地种枸杞让文书记打招呼,竞拍矿产让文书记打招呼,搞矿泉水项目让文书记打招呼。作为回报,马少伟奉上1000余万元的钱款和公司股权,并安排“大哥”的情人在公司“吃空饷”。
“我不敢重拳出击关停非法采煤的矿场,因为伤到马少伟,就是伤到我自己”“他给我一滴水,就从我身上榨一斤油!”文国栋称。
查办时遇到哪些难点?
对于“吃空饷”,中央历来强调严查整治。早在17年前,中央层面就针对这一问题做出相关规定。
2005年,中央编办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吃空饷”行为进行自查,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抽查。2006年,原人事部出台《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此后,中央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通知、颁布规定,治理 “吃空饷”问题。
在地方上,也陆续出台过相关规定。如黑龙江省2015年2月下发《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0月集中开展一次“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2020年,江西省印发《关于开展“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同步开展“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数据显示,2012年,四川、重庆、湖南等7省市,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就达7万多人。
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成绩单,31个省(市、区)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2万人。其中,河北省清理5.5万人,四川省清理清退2.8万人,河南省清理1.5万人。
江苏省东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顾剑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是“吃空饷”违规形式隐蔽。人事、财经制度不够透明,导致“吃空饷”等贪腐行为较为隐蔽,难以察觉;此外,“吃空饷”逐渐向安排就业领取高薪转化,增加审查调查难度。二是问责力度不严。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往往人事管理松散,但处理时仅围绕直接责任者,而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者责任则轻描淡写。
“发空饷”者也应严查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权力安排亲属“吃空饷”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1年底,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接到案件线索:
“千百人保洁再就业民生工程项目”是浦东新区为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就业问题而开展的民生工程。2021年底,该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接到案件线索:在浦东某村当保洁工的村民举报自己的工资却被他人领取。
针对举报线索,办案人员前往该村了解情况。在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谈话中,办案人员敏锐地捕捉到问题。“结合我们以前办过的类似案件,这类民生工程极易发生‘人不对岗’的情况。”第七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后,办案人员立即启动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查阅区人社局关于再就业项目的有关规定制度,走访村民、向从事保洁工作的人员谈话核实,查询历年登记在册保洁人员名录、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及工资发放记录等工作,最终锁定多名人员未实际从事保洁工作却享受政府代缴社保的福利,数额达20余万元。
办案人员发现,其中一名“吃空饷”人员正是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万某某的母亲。时任该村卫生干部的万某某,在负责对该村清洁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勤期间,明知其母亲及其他人员存在他人顶替清扫工作的情况,未及时予以更正,造成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最终,区纪委监委对万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积极挽回政府专项资金20余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吃空饷”问题主要涉嫌诈骗罪,就当事人而言,情况也不一样。有的属于在编不在岗,他们的基本工资还是应该发,其骗取的是岗位补贴等,这部分在定罪时有一定难度。如果是虚构人头,或者在人死亡后,其家属故意不上报单位,继续领取工资、退休金等,就属于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