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市汾西县:风电项目涉嫌瞒报死亡事故 应急管理局数月未作回应

2022-09-30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日前,我社接到山西省汾西县群众反映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汾西天惠江4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工地(以下简称风电项目部)雇用无资质非专业人员施工,未经培训而作业,于2022年5月26日发生了一起事故,使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未按规定上报当地生产安全监督部门。该项目施工以来,为赶工期连夜施工,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经了解,事故发生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卫某明,男(身份证号:1426361979********),在汾西县和平镇东角村居住,在项目工地内运输材料时翻车致死。
风电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因善后事宜在私了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卫某明亲属到该项目工地寻求帮助,阻拦施工,现场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就在此情况下,该项目部也未按规定向当地生产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事故。
经了解,双方私了于2022年6月3日。赔偿金分两次给付:6月4日前,支付30万元;6月14日前,支付100万元。项目部负责办理保险理赔,并明确保险理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项目方,与死者的家属受益人无关。
2022年6月15日,事故发生已10日。记者向汾西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此事。其明确:“没有接到该事故的相关报告,并表示马上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可是截至目前,事故已经发生了四个多月,该县相关单位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对此事的后续进展,我社将持续关注。

新闻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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