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环境污染管控不力是法外之地还是纸上谈兵?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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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一直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近年来,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相继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评法》、《排污许可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废法》等众多相关法律法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干净空气的期盼,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但是2022年9月5日群众反映:在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毛道村狮头水泥厂,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长期以来半露天生产区加工过程中粉尘弥漫,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厂区内物料长期裸露,不覆盖,不采取密闭等措施,刮风的时候扬尘加剧,附近村民房顶院子全是灰尘,衣服不能晾晒,人民群众长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反映强烈。

    大气污染问题,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相关执法部门对推动解决一些影响空气质量的“老大难”问题重视不够,决心不大,谋划不足,推动落实管控不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执政,彰显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必须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遵循法治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民的内心里” , 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诠释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的道理;人民权利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我们要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担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共筑法治中国的精神大厦。

     在党纪国法面前,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各级纪委监委履行职责加强对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问责,决不能姑息、坐而论道 、纸上谈兵。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作者:融媒爆料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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