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榜】山西公安民警申飞飞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2022-09-01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30日作出决定,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来自公安系统的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徐辛庄派出所三级警长乔石等44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等1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我省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鹅屋派出所所长申飞飞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申飞飞:群众最信赖的“自家人”


扎根大山14年,申飞飞成为百姓心中最亲最爱的人。他倾尽全力服务百姓,办案、治安、户籍、巡逻和内勤等多项业务“一肩挑”。
14年来,他走遍了辖区12个行政村,172个自然村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遍访了村落里的父老乡亲。
为生病老人求医送药,为失学儿童捐资助学,陪孤寡老人过年过节,在寒冬步行几十公里上门为高龄老人拍照更换身份证……他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深深镌刻在鹅屋的崇山峻岭之中。
“有飞飞在,俺们睡得踏实!”质朴热情的村民们早已把他当成最信赖的“自家人”。
14年来,申飞飞参与办理案件150多起,抓获网上在逃人员7名。他深深扎在人民需要的地方,努力长成参天大树,守护着一方百姓。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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