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10名在逃人员!

2022-08-22

 山西广播电视台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
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为顺利开展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上网追逃的第一批共 10 名涉嫌“盗抢骗"犯罪的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9月 30 日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二、由于客观原因,在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自首,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起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提供举报线索,使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在逃人员并侦破案件,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 5000 至 10000 元不等的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636521090马警官 联系电话:17696152296
附:10 名在逃人员名单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2022年8月19日
以下为10名在逃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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